人身意外死亡公安处理流程

如题所述

人身意外死亡,公安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人死亡之后,首先是开具死亡证明书,如果在家里死亡,由当地所在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书,如果是在医院死亡,则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书。如果死者是意外死亡,比如车祸,自杀,溺水等,由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书;
2、家属凭借死亡证明书到当地派出所,注销死者户口和身份证;
3、通知殡仪馆运送尸体,先暂时冷藏,整容,穿寿衣等等,家属和殡仪馆商讨丧葬办理事宜,比如,何时举行追悼仪式等等,以便殡仪馆方面做出相应的安排。追悼仪式结束后,来参加悼念仪式的死者生前的来宾,朋友,同事等,绕灵一周,瞻仰遗容,同死者家属表示慰问。然后火化遗体,结束火化后由殡仪馆开具火化证明,家属凭借证明在3到5个工作日类领取死者骨灰,当然也有火化之后立即领取的,具体情况不一定完全相同;
4、骨灰领到之后就可以由家属自行处理安排,可以在陵园落葬,可以寄存在殡仪馆,也可以采取树葬,壁葬,海葬等其它形式。一般身故包括,意外身故与疾病身故。身故指所有身故,一般由医院或者法定机构鉴定就行。非本意的,外来条件导致的,突发性瞬间造成的事故,导致人体自身失去生命特征的结果。身故指所有身故,一般由医院或者法定机构鉴定就行。意外身故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原因引起的身故。这些一般都有伤亡报告鉴定的,医院或者公安机关,法院等。疾病身故是指疾病引起的身故了。一般由医院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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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在接报到有人死亡情况的报警后,会安排刑侦部门、治安部门共同到现场开展工作。经过现场勘查和工作,公安机关会先排除他杀的可能,然后确定为自然死亡或者非正常死亡。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不能针对死亡原因作出判断。如果公安机关要求进行死亡原因诊断的,需要指派医生作出死因检查后,方可进行判断。
自然人死亡后具体流程如下:
1、出具《死亡医学证明》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2、注销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的规定,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3、办理火化相关手续,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首先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医疗机构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只作是否死亡的诊断,不作死亡原因的诊断。如有关方面要求进行死亡原因诊断的,医疗机构必须指派医生对尸体进行解剖和有关死因检查后方能作出死因诊断。
第2个回答  2014-11-14
先要联系家人,立案侦查,看看是不是他杀。排除后再交还家人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11-14
先把尸体抬回去,在联系家人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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