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通常所说的“取消”,意思是指以后信用管理师人社部不再颁发,不是取消信用管理师证,信用管理师证依然是有的,由其他部门单位颁发或评价而已。
信用管理师是指运用现代信用经济、信用管理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使用信用管理技术与方法,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也是在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信用管理师颁发评价单位为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其前身是原国内贸易部、原国家国内贸易局所属的“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03年更名为“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劳社部函[2003]138号文件),中国商业联合会管理的国家事业单位。
信用管理师详细报名情况都可以向我们报名了解。
拓展信息
报考对象
(1)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
(2)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等的高端专业人员;
(3)各类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服务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4)企业中从事经营、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5)信用管理、担保、评级、商帐追收等信用服务机构人员;
(6)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社团中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