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9-18
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你公司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第2个回答 2009-09-18
你的这种情况,除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国铺天盖地的存在。原因在于劳动部门的不作为和工会的不维权。
第3个回答 2009-09-18
你是人才的话,你不愁找不到工作的话,你有足够你坚持抗战很久的资金的话。。。。。。在待业的寂寞时间里找个不干人事的公司陪你玩呗。
事在人为啊,人家有人怎么就能什么好事都有呢,是的,同样一倍补偿,可通过其他方式人家多弄到一些,老板愿意给!!!关系不错的那个职能人(领导)愿意给,甚至帮助想办法弥补。不要动不动就把自己往对立上赶,能解决你一生的问题吗?你以为是国外呢,有雷打不动的保障机制。调整心态吧。毕竟公司也不容易,能继续营业就是大家的保障,员工出色争气的公司竞争力强些,待遇好些,别太把自我了,毕竟给人家付出了才能换回工资,何况自己掂量下到底给人家公司付出多少??
第4个回答 2009-09-18
公司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时是无效的,当然应当执行国家规定。
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