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孔乙已中举》

如题所述

今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的杂文《呐喊》,其中的《孔乙已》使我感慨万千。
孔乙已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人。在过去的旧社会里只有富贵人家才有长衫穿,才能踱进酒店去慢慢地“坐着喝酒”。那才能显视出自己的身份“高人一等”,“满口之乎者也”的说话,还有那“窃书不算偷的歪理,这些都足以说明他对“读书人的身份”近乎疯狂般固执与痴迷。

他身材高大,在酒店里很招人眼,他读过书但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他懒惰形成了他的生活水平。他很喜欢在不懂事的孩子面前摆威风,他有点小钱要了一盘茴香豆,孩子们包围他,他便给他们一人一颗,一方面显得自己有钱,另一方面也表现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在酒店从不拖欠酒钱,品行比别人都好。有一次他偷东西被丁举家给打折了腿,只能爬着走路,柜台里人都看不到他,那是象征他已被践踏、被社会抛弃了。他最终于一九一八年在封建社会中死去,他至死还欠酒店老板十九个钱。

其实孔乙已很可怜,他成为当时封建社会的牺牲品,成为人们的笑料,在别人眼里有他是成为可取笑的对象,没有他也一样活得很好。我觉得人还是现实一点较好,要勤劳通过自己的劳动的学习改变自己的生活,才能成为真正的上层人物。让我们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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