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大家给我介绍几个文字狱的典型!

如题所述

  [编辑本段]北宋和以前的文字狱
  《汉书》上说,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因《报孙会宗书》令“宣帝见而恶之”而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判处杨恽腰斩。魏末嵇康因写作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令司马师“闻而恶之”而被斩于东市。
  在中国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公元450年)六月,北魏大臣崔浩因主持编纂的国史直书揭露了北魏统治者拓跋氏祖先的羞耻屈辱的历史,被北魏世祖下令族诛,同时株连被杀的还有崔浩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和河东柳氏等北方大族,史称“国史之狱”.
  北宋大诗人,大词人苏轼就曾因为所作的诗中,被指“包藏祸心,诽谤谩骂”,得罪当权者,被捕入狱将近五个月,罪名是包藏祸心、谤讪时政。主要的根据是《山村五绝》、《八月十五日看潮》、《和陈述古冬日牡丹》等几首诗。史称“乌台诗案”。
  [编辑本段]金朝时的文字狱
  翰林学士张钧是金国有史可查的第一个文字狱受害者,因为一场天灾为金熙宗起草“深自贬损”的诏书,被萧肄诬陷而被劈开嘴巴剁成肉酱。《金史·熙宗本纪》:‘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鸱尾,有火入上寝,烧帏幔,帝趋别殿避之。丁丑,有龙斗于利州榆林河水上。大风坏民居、官舍,瓦木人畜皆飘扬十数里,死伤者数百人。五月戊子,以四月壬申、丁丑天变,肆赦。命翰林学士张钧草诏,参知政事萧肄擿其语以为诽谤,上怒,杀(张)钧。’《金史·佞幸列传》:‘萧肄,本奚人,有宠于熙宗,复谄事悼后,累官参知政事。皇统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鸱尾,有火自外入,烧内寝帏幔。帝徙别殿避之,欲下诏罪己。翰林学士张钧视草。(张)钧意欲奉答天戒,当深自贬损,其文有曰:“惟德弗类,上干天威”及“顾兹寡昧眇予小子”等语。肄译奏曰:“弗类是大无道,寡者孤独无亲,昧则于人事弗晓,眇则目无所见,小子婴孩之称,此汉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帝大怒,命卫士拽(张)钧下殿,榜之数百,不死。以手剑剺其口而醢之。赐肄通天犀带。’
  [编辑本段]元朝时的文字狱
  公元1323年,身为高僧的前宋恭帝怀念宋朝,写了以下的诗句:
  寄语林和靖,梅花几度开?黄金台下客,应是不归来。
  触怒元廷,赐死。
  [编辑本段]清顺治时的文字狱
  满清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固而加深,越是统治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至乾隆时期,以是无以附加的强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因此而扭曲变形,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奴才”文化!
  清朝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一次恶化,起于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 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由此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从此诞生了中国言论检查 官,开始了中国的言论出版审查专制,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之人权”由此大倒退。 清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二次恶化,是顺治十八年(1661)至康熙二年(1663)的庄廷龙明史案。浙江湖州富户庄 廷龙双目皆盲,受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励,出钱购买明末人朱国祯一部未完成的《明史》,然后延揽名 士,增润删节,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实,窃改为己作,定名《明史辑略》。因所续诸传多有冒犯清朝开国事,被落职知 县吴知荣在敲诈未遂后举报京城,从顺治十八年查至康熙二年,历时二年,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已故庄廷龙, 也被“戳其尸”。这一次恶化的重要标志在于,“文字狱”可以“株连极广”,不仅九族须灭,所有撰稿者、作序者、校对者、抄写刻字 者以及购书者,“一个也不能少”,“皆不免于难”。中国“文化恐怖主义”的言论钳制至此上了一个新台阶。清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三次恶化,起于雍正三年十二月的汪景祺以《西征随笔》问斩枭示案。汪景祺之所以成为 雍正朝第一个以文字之故被杀的文人,是因雍正“恨屋及乌”所株连的——雍正在铲除功臣年羹尧后,发现党附年羹尧 的“入幕之宾”汪景祺曾称颂年羹尧为“宇宙之第一伟人”,雍正恨得咬牙切齿,但却深知,仅仅以汪景祺党附年羹尧 ,高歌年羹尧,罪不致死,于是就借在年寓中查抄出汪景祺所写的《读书堂西征随笔》大做文章,栽赃诬陷其书中有“ 皇帝挥毫不值钱”之诗句,有“功臣不可为”和“历代年号论”等“诽谤先帝”的“悖谬狂乱,至于此极”之大罪,令 “着将汪景祺立斩枭示,其妻子发遗黑龙江给与穷披甲人为奴,其期服之亲兄弟亲侄俱革职,发遗宁古塔,其五服以内 之族人现任及候选候补者,俱著查出,一一革职”。汪景祺案不仅仅创造了株连政敌的“帮闲文人”之先例,而且立下了可将“文字狱”案犯枭示十年的创举——汪景祺立 斩后,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悬挂)了十年!这一残酷“文字狱”使许多士子“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梁谋 ”,纷纷立下了“不当烈士”的犬儒座右铭,中国文化人的气节从此每下愈况。
  [编辑本段]清康熙时的文字狱
  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

  1.明史案

  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2.黄培诗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

  3.《南山集》案

  后来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满清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
  [编辑本段]清雍正时的文字狱

  1.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胤禛。胤禛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胤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胤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雍正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胤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胤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胤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的重臣,没有他二人,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雍正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2.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
  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雍正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雍正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雍正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雍正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雍正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雍正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
  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雍正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批驳完,雍正“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雍正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雍正心血来潮,玩的就是心跳,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

  3.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雍正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而汉奸岳钟琪也没有好下场,他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的定义,并非典型的文字狱案件.)

  4.屈大均案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

  5.裘琏戏笔之祸

  然后又有裘琏戏笔之祸。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胤礽出谋划策。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中。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

  6.“清风不识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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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11
1 乾隆年间,礼部尚书沈德潜作诗咏《黑牡丹》,其中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亦称王”之句,后来被告发。清廷认为这是影射满洲人以异族夺取朱明皇位,犯大逆罪。当时,沈德潜已死,清廷下令剖棺锉尸。

3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暴君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暴君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在雍正暴君的残酷文化压迫下,中华文化得到很好的摧残,暴君政绩斐然。雍正十一年(1733年),暴君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

4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

5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暴君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而汉奸岳钟琪也没有好下场,他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的定义,并非典型的文字狱案件.)

6 【最典型】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允禛。[允禛篡]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暴君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暴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暴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暴君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暴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暴君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暴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暴君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暴君荒淫无道,什么酷刑都想得出。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暴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暴君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暴君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暴君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暴君的重臣,没有他二人,暴君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暴君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暴君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暴君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暴君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 使。 以上是清朝的,文字狱在此朝最为兴盛,再介绍下明代的.洪武年间的文字狱

文字狱的出现源于洪武朝的文武之争。自立国初,明太祖秉承“可以马上得天下,不可马上治天下”的名言,开始大量起用文人,制定朝仪、典章、刑法、军制、户籍、学校等等规程,使得明初气象具备,行政清明,而文人在太祖心中的地位亦因此而水涨船高。如此一来,那些早期追随于他的淮西武将集团顿生不满之心,认为天下是我们拼命打出来的,凭什么让那些身无尺寸战功的文人来当家?于是想出了一个压制文人的计策来。

某日,他们推选出几个能说会道的跑去向太祖告文人的状。起初,太祖拿出“平乱用武,治世以文”的道理来劝他们。这些人表明唯唯,待太祖一番宏论之后才小心说道:陛下之言诚然不错,但是对文人们也不能完全相信。这些人仗着自己有才学,往往会因一点点不满意就会用隐讳的言词进行挖苦诽谤。陛下虽然对他们很好,可是能够保证让他们人人满意吗?

这么一说,太祖心里也是有些吃不准了,就问他们是否可以拿出例子来。这一问正中进言者的下怀,于是立刻说道:您知道张九四(元末群雄之一张士诚的小名)好文的事情吧?他对文人的宠爱比您可不差,高官厚禄,宝马香车,供奉无缺。可是在他自立称王的时候,让文人们给他起官名,就得了士诚这么个名字。

太祖想了想说:这名字不错,待士以诚,正好符合他的做为。

进言者一笑道:看来陛下也被这些坏心肠的文人给蒙敝了。您可知道,《孟子》里有这么一句话叫“士,诚小人也”。连读出来就是“士诚小人也”。您看,这不是变着法骂人家是小人吗?可怜张士诚给人家叫了半辈子小人,至死还被蒙在鼓里。

太祖立刻命人拿来《孟子》一查,果然找到了这句话,从此就开始留意文臣们的奏章之中有没有什么可疑词句,以后又扩展到诗文书稿。

以上这个故事出自明景泰朝黄溥所著的《闲中古今录》。虽然不能就此确定这就是洪武年间文字狱的起因,但却可以证明当时确实存在着文字狱。其实,真正构成文字狱的原因还是出在明太祖本人的想法。他兴起文字狱的目的无非两条:

1.打击不顺从于明朝的文人;

2.个人心理上的极度自卑与自尊。

前一条从维护统治的观点来看,也还算有一定的合理性,而第二条就完全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现了。说白了,就是变态。

先看第一条。明太祖作为历史上少有的平民皇帝,难免受到那些以门第论高下的文人士大夫的轻视和憎恨,因此许多人是不屑与之合作,更不肯称臣。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一个叫做夏伯启的人和他的侄子。他们为了表示自己不仕明朝的决心,甚至不惜斩断手指。后来被捉到南京后,太祖问他们:乱世的时候,你们躲到哪里去了?伯启答:红寇(对红巾军的篾称)作乱的时候,我避祸于江西和福建交界的山里。太祖本人出身红巾军,最忌讳的就是有人在他面前提“红寇”、“红贼”什么的,因此立刻大怒:朕知道你心怀怨恨,对朕的天下不满意。所以,你说“红寇”分明是别有所指,借题发挥地辱骂朕。好啊,你不是宁斩手指也不肯归顺吗?那就不用归顺了!朕要将你们叔侄枭首示众,来警戒那些狂妄之徒!

在明太祖的授意下,夏家叔侄被押回原籍处死。此后,又有苏州人姚润、王谟等因拒绝出仕而被抄家处死。这些都是《明史·刑法志》上记载的。

经过这样一场腥风血雨,文人们胆怯了。许多人不得已应征来到南京,但还是不肯做官。在这些人之中,以元代文学大家杨维桢的经历最具典型性。

据《明史·杨维桢传》记载,其人字廉夫,号铁崖,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元泰定帝泰定四年(纪元1327年)进士。仕元为建德路总管推官,红巾乱起后避难于富春江。其人文名播于天下,尤擅诗文,时称“铁崖体”。洪武三年(纪元1370年)第二次被征之时,已是74岁的高龄。对着前来催促的地方官,他写下了《老妇客谣》一诗来婉言拒绝,自比诗中那位行将就木的老妇人不能再嫁,并明确告诉太祖,如果逼迫我仕两朝,只能跳海自尽以全名节。太祖见他年老,料想拿死是吓唬不住的,再则名气大,如果真的逼死了,未免有伤自己的“圣德”,因此只得作罢。

对明朝不肯妥协的除了象杨维桢那样的故元遗民之外,还有一些则是曾经仕奉于元末群雄的文人。例如江阴人王逢,做过张士诚的幕僚,士诚败亡后他隐居在乌泾(在今苏州附近)。洪武十五年(纪元1383年)被征,抵死不从。幸好他有个在南京做官的儿子,苦苦哀求之后才得以放归。事见《明史·戴良传》附《王逢传》。

这些或为故元遗臣,或为群雄旧部的文人,如杨维桢、王逢这样自恃气节而不仕两朝的还有许多。例如回族诗人丁鹤年以自家世为元臣,逃避征召,放浪山野,至永乐年间方死;长乐人陈亮自以元之儒士,终身不仕;卢陵人张昱自以为元臣,先后拒绝了张士诚和明太祖的征召,太祖见其老迈,说了一句“可闲矣”就放归了,他遂自号“可闲老人”,小心翼翼地过日子;杨维桢的同乡兼学生张宪仕张士诚,士诚灭,张宪隐姓埋名,晚年死于杭州报国寺。这些人的事迹,除张昱之外,都在明史之中有本传。张昱事,则可见其本人的《可闲老人集》。

由于看到这些文人都不肯归附自己,明太祖对于文人的厌恶也就可想而知。而这种厌恶一旦与内心之中的隐疾发生作用,则势必爆发出乖戾的行径。这就是我们即将提及的第二条。

怎样给一个人定罪,尤其是文人,最为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从其写下的文字之中去挑毛病,找借口。一旦这些文字不小心触动了敏感神经,立刻会按照自己的个人思维来加以曲解,无限上纲的去引申原意,达到入人于罪的目的。这就是文字狱的通常特点。

明太祖基于其出身经历,内心之中自然也划定了一块不可冒犯的禁区。因为他年轻的时候做过和尚,所以但凡所见文字之中沾上“光”、“秃”等接近和尚特征的字眼儿,都会犯他禁忌,即使是个“僧”字也同样很刺眼。到后来,又向外推广至于谐音的“生”字也被纳入忌讳的范畴。再有,他是从红巾军之中起家的。前面说过,在元廷看来,红巾军是“红贼”、“红寇”,因此太祖也讨厌有人在他面前提“贼”和“寇”,后来,连“则”字也被波及了。

凡此种种,无不体现出明太祖基于低贱出身而产生的自卑心理在其中作祟。而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当自卑走入极端之后,自尊心就会膨胀起来,达到另一种变态的顶峰。这种变化在太祖的身上也呈现出清晰的脉络。

中国历代开国帝王为了增加自己的威望,都会想方设法地为自己寻找一位古代同姓名人做祖先,以示其正统,太祖亦不能免俗。《明朝小史》书中讲了这样一件事情:太祖在和文人们讨论修玉堞宗谱的时候,打算拉上南宋大儒朱熹做祖宗。恰在此时,有一个从徽州来的朱姓地方官来陛见,太祖想,徽州是朱熹的老家,如果能把这个人拉成本家,那么对于证明自己的出身无疑是个很有力的证明。于是,他满怀希冀地问对方是不是朱文公(朱熹的尊称)的后裔。那人不知圣意,只怕犯欺君之罪,因此据实回答说不是。这下,太祖不免大为沮丧,再想到就连一介小官儿都不肯冒认祖先,何况自己贵为天子呢?再说,自家上溯几代也和江南徽州没有半点关系,硬攀亲的话,若是被明眼人看出,岂非惹人耻笑。于是认亲之意遂寝。

不能认亲,但并不代表太祖就此放弃了对自身尊严的渴望,因此他的目光又转到徽北大同乡汉高祖刘邦的身上。灵机一动之下,他索性直言不讳地说自己出身寒微,与汉高祖一样都是不籍祖荫,白手起家的英雄好汉。此后举凡圣旨、言论无不特意为自己加上“淮右布衣”、“江左布衣”、“匹夫”、“起自田亩”以及“出身寒微”等等称号,凸现自己完全是凭借个人能力打天下,从底层一步一步走上龙位的。但是,这种话只能他自己来说,如果哪个人敢于多言,那么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惩罚和悲惨的结局。

明太祖对文字是否犯禁的评判,完全是以其自身的政治利益和文化水平做准绳,并不会去设身处地地为作文者考虑什么。这一点也是完全符合文字狱的特性的。下面,列举一些在洪武朝较为著名的文字狱案例来加以说明。

一、因字讳而取祸者:

(1)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代海门卫官做《谢增俸表》,这篇官样谢恩文章之中有“做则垂宪”之语;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做《贺万寿表》,这是贺皇帝寿辰的表章,其中有“垂子孙而作则”句;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案察使做《贺冬至表》,这是庆典祝贺表,而其中出现了“仪则天下”语;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政使和案察使做《正旦贺表》内有“建中则做”;澧州学正孟清做《贺冬至表》,内有“圣德作则”语。以上这些本来都是一些“颂圣”性质的马屁文章,但只因沾了一个与“贼”谐音的“则”字,就入了罪过。

(2)常州府学训导蒋祺为本府做《正旦贺表》内有“睿性生知”。因“生”与“僧”近而入罪。

二、因词音而取祸者:

(1)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做《谢赐马表》内有“遥瞻帝扉”语,本义是遥望帝王宫阙的门扉,表达心怀皇帝之心。却被理解为“帝非”,帝王怎么可能有不对的事情呢?诽谤圣君,杀。

(2)祥符县学教谕贾翥为本县做《贺正旦表》内有“取法象巍”,“取法”被解做“去发”,去发为秃,这不就是变着法影射太祖做过和尚么?不死待何?

(3)亳州府学训导林云为本州做《谢东宫赐宴笺》中有“式君父以班爵禄”句,“式君父”被理解为“弑君父”,弑杀君父,岂非谋反?

(4)尉氏县学教谕许元为本县做《贺万寿表》,其中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句,“藻饰太平”被曲解为“早失太平”,盼着国家早早失去太平,这是多么恶毒的诅咒啊!

(5)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为本府做《贺立太孙表》,这是在洪武二十五年(纪元1393年)立长孙朱允文为皇太孙时的祝贺表,只因其中有一句“天下有道,望拜青门”之中,“有道”被解做“有盗”,青门则被认为是佛寺,这下就变成了讽刺太祖做和尚的经历和加入红巾军是做盗贼。

(6)以上这些人死得固然很冤,但却冤枉不过陈州州学的训导,他为本州代作的《贺万寿表》内,一句“寿域千秋”被疑似犯忌,但左右挑剔过来又找不到什么问题。然而,太祖还是不肯放过他,最终还是与前面那些人一起上了枉死城。

以上两大类遭到杀身之祸者,都记载于《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明初文字之祸》引《朝野异闻录》。至于因句意而取祸者,在徐贞卿《翦胜野闻》中记载如下:

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为本府做《万寿贺表》之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句,大概经过以上介绍后,各位读者也可以看出这句犯了多大的忌讳。“光”、“生”和“则”都是犯了太祖大忌,这一连读,本来一句老生常谈式的颂圣句子就变成了“当着和尚骂秃子”,外带讽刺太祖入红巾为贼的过去。太祖这一怒,作者本人自然不必客气,脖子上咔嚓一刀是逃不掉了,就连礼部官员也被迁怒,遭到严厉训斥。吓得他们连忙上表请罪,并求太祖降诏,申明忌讳,以警臣民。

于是,在洪武二十九年(纪元1397年),由翰林学士刘三吾、左春坊右赞善王俊华拟定了一个《庆贺谢恩表式》,也就是一个教大家如何给皇帝写表章的规范格式。一切贺表都按照这个内容抄录,然后写上自己的官职和姓名即可。是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只求保命不求文。这又是太祖变态心理所造成的一大笑话了。然而,这样的笑话背后隐藏着太多的冤魂,任谁也笑不起来了。

除了在自己可以看到的表章里挑毛病之外,洪武文字狱也渐渐扩展到文人们的日常生活言行与文字之中。

刘辰的《国初事迹》记载了佥事陈养浩有“城南有嫠妇,夜夜哭征夫”的诗句。这种和唐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一样写征人怨的普通诗句落在太祖眼中,却变成了动摇军心士气的不轨之心,遂将陈养浩贬窜至湖北,却还觉得不解气,又下令将他丢入水中淹死(就像杀韩林儿一样)。

同类事件又见于《蓬窗类记》、《消夏闲记摘抄》、《古穰杂录》、《静致居诗话》和《明史·高启传》等多书记载苏州知府魏观案,因其将府衙建在以前张士诚王府的遗址之上,遭到太祖忌恨,接下来又得到密报,说在为新府衙上梁的时候所写的祭文之中有“虎踞龙蟠”四字,于是下令将魏观腰斩弃市。

杀了魏观,太祖还觉不足,又将屠刀架上了祭文作者高青丘的项上。据《明史》本传载,青丘是他的号,名启,字季迪,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其诗风雄健,才情高远,与杨基、张羽、徐贲合称“吴中四杰”。洪武元年(纪元1368年)应召入仕,参与编修《元史》,为魏观写“上梁文”的时候,已经致仕居于苏州。按理说,他是与明朝合作的文人,又富才名,即使是比照杨维桢,也不该被陷入文字狱中。然而,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何况太祖对他也不是第一次不满了。早在高启为翰林院编修的时候,就因他所写下的《题宫女图诗》之中“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句被太祖疑为讽刺而暗记在心。如今,旧欠未清,新帐复生,太祖也就顾不得是否担上“害贤”之名,干脆腰斩了事。高启死后,其诗集也遭到毁禁,直到清朝初年,才有人敢拿出来刊行。高启一案,被后世称为“国初冤狱”。

如果说,这些被太祖找茬杀掉的人令人可叹,那么一个自动将脖子送到太祖刀口下的来复和尚的死除了令人嗤笑之外,也实在无话可说了。这个和尚不好好参禅念经,却为了讨好太祖,非要“知难而进”,写了一首“颂圣诗”献给了太祖。当太祖看到其中两句“金盘苏合来殊域”和“自惭无德颂陶唐”的时候,立刻下令杀了这个不长眼的和尚。因为在太祖看来,“殊”字拆开就是“歹”和“朱”,这不是在指责我朱家不好吗?那“无德颂陶唐”简直就是赤裸裸的骂我“无德”。陶唐就是古代传说之中的贤君尧,用尧来影射我的帝王之位,却又言我“无德”,其心可诛了。从《二十二史札记》上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只觉哭笑不得,不知各位读者又是怎样一副心情呢?

再后来,文字狱的范围又扩大到地方官对朝廷的事务性表章之中的错字上来。兖州知州卢熊上表言自己官印上的“兖”字被误刻为“衮”字,请求改正。结果,太祖把“衮”字认成了“滚”字,就恨上了卢熊,认为他是要自己“滚”。巧言令色的辱骂圣君,这怎么能容?结果不久之后,太祖就借胡惟庸的“党案”把卢熊给杀了。自己不认识字,却把人家给杀了,这样一个黑色幽默被记入《水东日记摘抄》之中,太祖九泉之下是否也自觉脸面无光呢?

帝王之忌,往往很快就会演变为举国之忌,因此在洪武三年时,明朝颁布了一系列的忌字,禁止平民在名字之中使用天、国、君、臣、圣、神、尧、舜、禹、汤、文、武、周、秦、汉、晋等字。二十六年,又加上了太祖、圣孙、龙孙、皇孙、王孙、太叔、太兄、太弟、太师、太傅、太保、大夫、待诏、博士、太医、太监、大官、郎中字样。郎中和太医是针对民间医生,待诏则是针对从事梳头理法的行业的人。因此,在明代的医生只能称医者、医士、医人,如果谁看到一部明代背景的影视作品里出现郎中的称谓,那么尽可笑其无知了。至于理法师们,在那时则改称“整容”,也不知是不是现代整容业的始祖了。这些,也是来自《水东日记摘抄》的记载。

在后世史家看来,正式可称为文字狱的时代,是从洪武十七年到二十九年这十三年的时间,其间因各种与文字有关的事件而被杀者达十几万之多。上至大臣,下至平民,几乎涵盖了当时社会的各个阶层,各种职业,其牵连之广、死者之多、影响之深远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洪武文字狱,十三年间,只有一人得了活命。
其实,洪武三十年还有南北榜案,也是文字狱的延伸。
倒霉的就是那个在二十九年拟定贺表格式的刘三吾和另一位主考白信蹈。
发榜之日,自状元江西人宋琮以下中第者皆为南方人,北方人尽名落孙山。
北方考生大哗,引发御案,朱元璋命侍读张信查阅试卷,结果北方人依旧无一录取。朱元璋对张信也不满意了。后来,有人告张信是受了刘、白二人的托请,故意取不合格的卷子来披阅。太祖大怒,杀白信蹈和张信等考官,刘三吾因年事过高,免死,充军。状元宋琮也同样被充军。
之后,太祖亲自出题监考,录61人,都是北方人。
这就是著名的南北榜案,又称春夏榜案。
刘白张等对北方人的歧视固然不对,但太祖之后又矫枉过正了。
其实,他对此案之所以态度严厉,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对准的是以李善长为首的淮西集团排斥异己行为的不满。也是为日后所发生的李善长大案做一预演。

朱元璋的自卑使得文字狱空前惨烈 文字狱发展到明朝已经是高潮了
还有贼、寇等等,后来推广到谐音字“则”、“生”等等。
第2个回答  2009-08-11
浅谈清朝前期的文字狱

自八旗入关至有清灭亡,文字狱竟与有清相始终,而尤甚于前清。清朝前期的文字狱肇于顺治、渐于康熙、烈于雍正、乾隆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文字狱的规模、内涵、背景不断升级,酷烈程度也愈演愈烈,最后成为阻碍中华文明发展的一大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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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朝:三朝文字狱的先声

顺治朝文字狱虽然在数量规模上没有办法同后来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相比,处罚相对也不是太重,函可一案仅仅判了发配沈阳(注意是沈阳而不是苦寒的黑龙江),函可还在此期间写了本诗集。但是作为三朝文字狱的先声,顺治朝文字狱不但在发生密度上大大超过了从前的封建王朝,其打击的对象、打击内容、打击方式大致确定,考之后朝文字狱,同样是打击汉族知识分子、打击汉族的民族思想、并通过国家暴力机构来配合完成这一任务。譬如“毛重倬案件”,只因为作者没有用顺治年号就被看成是目无本朝而遭到清算。正是有顺治朝的热身,使得满人从对文字狱没有什么概念到逐渐熟悉文字狱,并利用其作为一种民族压迫的工具。也为后来一百多年的文字狱打下了基础。

康熙朝:文字狱的成型出炉阶段

在顺治朝处理文字狱的基础上,满清的官僚逐渐掌握了对付不愿与之合流的汉人,尤其是汉朝知识分子的方法。但是这个阶段来说手段还不是特别老练,不比后朝连兴一百五十件文字狱那样老辣从容。譬如《续金瓶梅集》案,说作者反清,其实迹象明显,但是只因为作者在书名上作了改动,又结交了官府很快就被放了出来。《嶙云集诗案》案更是只因为选录诗家太多无法查出就里而不了了之。比之乾隆朝的因一句话而定罪杀人来说,康熙朝的文字狱还算是比较宽容的。

但是这仅仅是相对雍正乾隆这个最黑暗的时期而言的,其实文字狱本身还是酷烈的。康熙亲政以前熬拜掌权的时候就有所谓明史案,可以看成文字狱由小变大的一个转折点,不仅作者、资助者被杀被放,连印刷刻字的工人,只要是书上列上名字的人都被株连到,终清一世,刻字工匠不敢将自己的名字刻在所雕之版上,可见其影响之剧烈。后来康熙扳倒了熬拜,但继承了文字狱,《南山集》案就是个典型代表,前后被杀百余人,文化名城桐城的方、戴两世家受到严重打击。

康熙的文字狱虽然因为没有精心网罗,有些最后没有成狱,但是其矛头所指是很清楚的:汉族知识分子,尤其是大知识分子。譬如上述的方、戴两家就是代表,还有名儒孙奇逢、戴名世,甚至连顾炎武都被牵连到,虽然有的侥幸脱罪,但是还是有大批大知识分子受到迫害,康熙自己写诗也承认说:“中原名士多塞北,江南胭脂半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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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朝还杀技术型知识分子,本来这些人于政治上没有危险但是还是遭到文字狱的横祸。譬如名医朱方旦,就是因为提出人的神经中枢是脑而不是心这点现在看来的常识,而被杀害。康熙自吹自擂精通西学,由此看来这个人顶多就是个成绩良好的好学生,但仅此而已。就这件事上看出,对于现代科技康熙还是个门外汉。另外,有人对评书的说唱形式作了点改进,也被杀了头,这两件事情充分反映了清朝对于文化科技的扼杀。

总而言之,康熙朝在文字狱问题上面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不但使顺治朝偶发的小事件变成震动全国的大案狱,也使清吏逐渐熟悉文字狱、掌握文字狱这门荼毒民族的罪恶“技术”。为以后的黑暗年代打下伏笔。

雍正朝:逐渐转烈的文字狱

雍正朝在位十三年,在案的文字狱就达到二十多起,数量虽然不超过乾隆,但是密度却也是仅次于乾隆。而且多为大案、重案动辄牵连百数,而且比之康熙朝,连清朝自己任命的官员也开始遭文字之祸。象查嗣庭案、曾静案,都是祸连百口、轰动全国的大案。而且案件不再象康熙顺治那样点到为止。雍正几乎已经把刑狱发展成了一门“艺术”。有的案件一查再查不断扩大,不断株连,譬如查嗣庭案,原来只是发配,后来查抄日记

查出怨望之词,再后扩大株连,最后搞得整个海宁鸡飞狗跳,人人自危。

作者: 倚芸 2006-4-9 13:0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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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浅谈清朝前期的文字狱

有的案件旧案生新案:譬如谢济世案,原来只发配阿尔泰,后来这个人在贬所还写诗写文,被派来监视的军将发现,一状告到北京,又被申斥,后来乾隆朝的时候又起风波,好在这个人人缘好,好几次都大难不死。

有的案件大案生小案:譬如年庚尧案后来又牵连出汪景祺案、钱名世案。曾静案牵连出范时杰案。

有的案件小案生大案:譬如查嗣庭案牵连出隆科多案件。年庚尧笔误案最后牵连出其谋反的案子。

雍正还发挥主观能动性来利用案件,譬如突发奇想的送给钱名世一块“名教罪人”的匾额,让他自己挂在自家堂上,还让他自己出钱出版京官讥辱他的诗集,还发到各级机关学校来做为反面教材。曾静案一开始也没杀他,还让他去风俗使那里报到待命,周游列国现身说法,自己还编了本〈〈大义觉迷录〉〉作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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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情说来象是闹剧,但是其实不如是看作清朝官吏在文字狱问题上的一次技术、理论改革,经过雍正这一朝,发展出了所谓诛心论的文字狱指导理论,官吏也在几乎两年三次的文字狱集训中掌握了大量的办案“技巧”,用这些“技巧”作为给下一个血雨腥风的乾隆时代的“盛世的献礼”。

乾隆朝:登峰造极的文字狱时代

乾隆执政六十三年,号称所谓盛世,而就是这个所谓盛世里上演了一出影响巨大的思想大钳制运动,不但把科举考试弄成了乌烟瘴气,把民间的遗书烧个干干净净,在文字狱方面更是集了大成,一百三十余件,比全中国其他皇帝搞的文字狱总和还多!

如果说康熙朝针对的知识分子,雍正朝喜欢杀一儆百,那么乾隆是把矛头针对了全社会,而且手段极为严厉。

江南名儒沈德潜,乾隆朝五大词人之一,中举后十年之间就,入值军机。他退休以后还赠送了太子少保,从一品。可以说是荣耀已极,似乎无以复加了。但是就是在这个太子少太保死后不到一年。就因为查出来他的诗集里有几篇他给乾隆皇帝当枪手写的诗,还有若干牵强附会的“反诗”而遭到清算。

乾隆一生号称作诗四万多首,由此看出许多是有人代写的,譬如纪晓岚、沈德潜就是当枪手当的好而得宠的。这个十全皇帝自己还这样作弊,可想而知官场试场上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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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沈德潜这样的宠臣尚且如此下面的普通官僚百姓就更是在劫难逃,哪怕是人发疯狂言也遭到杀戮,乾隆一朝所杀疯人妄语的案件就有六起。平常人治罪更人捕风捉影。尤其是牵连到民族问题则更加是雪上加霜。翰林胡中藻一句“一把心肠论浊清”,就被治罪。小吏徐述夔一句“且把壶儿搁半边”,乾隆说他是借壶指胡,就是满族,因此就治了罪。象这样的例子在乾隆朝的文字狱里边是可谓是数不胜数。

另外,还有一件案子很可以深究——王锡侯《字贯》案。乾隆自说自话认为自己在文化上大有作为,其实是他在搞样板戏方面大有作为,比之康熙阻梗文化科技发展乾隆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康熙朝编写了康熙字典,王锡侯出于好心,认为康熙字典存在有不足,于是花费十七年心血编写出字贯,意在读康熙字典有所补益。不想乾隆得知以后,居然兽性大发将王锡侯立刻处死,还把字贯彻底禁毁。

由此事看出乾隆其实并非真正热衷文化,而是要夺取文化上的最终解释权,最终方向权,也就是要彻底控制人民的思想,尤其是汉族人民的思想,所以他要四处搜书烧书,所以他不准西洋传教士来中国,所以他不准别人注解四书五经,所以他要编写四库全书,所以他要杀王锡侯,所以他要兴文字狱。

终乾隆一朝文字狱来得比自古以来的任何时候都猛烈都深刻,这绝不是乾隆心血来潮的暴戾体现,而是满洲封建统治阶层挖空心思弱化人民的长期国策,或者说长期阴谋。

结语

文字狱的高压政策看起来确实是效果显著,到嘉庆道光年间,即使再想找点茬搞点文字狱,所面对的也只是万马齐喑的暗淡局面,哪怕后来林则徐、魏源写一些开眼看世界的书也不敢让太多同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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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乾隆还没玩完,川陕人民已经按捺不住心中怒火纷纷揭竿而起,紧紧接着的就是如火如荼的太平天国运动,最后武昌一呼,天下光复。

自从嘉庆开始,清朝的皇帝几乎没有一个不是惨淡收场,不是他们自己想这样,而是时局迫使然罢了,时局是如何搞成这样的呢,无非从前的事情结出的恶果罢了,我想,其中一颗比较大比较黑的大概就叫做:文字狱。
第3个回答  2009-08-11
1 乾隆年间,礼部尚书沈德潜作诗咏《黑牡丹》,其中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亦称王”之句,后来被告发。清廷认为这是影射满洲人以异族夺取朱明皇位,犯大逆罪。当时,沈德潜已死,清廷下令剖棺锉尸。

2 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允礽出谋划策。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中。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

3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暴君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暴君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在雍正暴君的残酷文化压迫下,中华文化得到很好的摧残,暴君政绩斐然。雍正十一年(1733年),暴君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

4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

5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暴君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而汉奸岳钟琪也没有好下场,他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的定义,并非典型的文字狱案件.)

6 【最典型】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允禛。[允禛篡]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暴君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暴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暴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暴君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暴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暴君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暴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暴君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暴君荒淫无道,什么酷刑都想得出。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暴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暴君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暴君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暴君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暴君的重臣,没有他二人,暴君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暴君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暴君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暴君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暴君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第4个回答  2009-08-11
1.明史案
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2.乾隆年间,礼部尚书沈德潜作诗咏《黑牡丹》,其中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亦称王”之句,后来被告发。清廷认为这是影射满洲人以异族夺取朱明皇位,犯大逆罪。当时,沈德潜已死,清廷下令剖棺锉尸。
3. 雍正四年,礼部尚书查嗣庭任江西省的主考官,当时的作文题目是“维民所止”,这本来是诗经里的句子,但是有人告发,说“维止”即是“雍正”二字去头。这下麻烦大了,很快查嗣庭被革职查办,投入大狱,不久病死狱中,但是仍然被戮尸砍头示众,儿子也被处死,其他亲属一概流放。为其辩护的重臣隆科多也因之受到很大牵连。同时,由于是浙江人的缘故,竟然下令停止浙江省的乡试、会试六年。一人获罪殃及全省,可谓史所罕见。

4.雍正时期,另一影响重大的“文字狱”是“吕留良文选案”。许多电视剧对这一段历史也有不同形式的展现。吕留良是明清之际的思想家,曾试图反清复明,失败后闭门收徒教书,其著作里多有反清思想。后来有个湖南人曾静读到其著作后,十分感动,打算说服川陕总督岳钟琪(岳飞后人) 起兵反清,结果被岳钟琪告发,曾被投入大狱。随后吕留良被戮尸,吕氏后人以及其许多学生和参与刻印其文章的人被处死。为表示自己的宽仁,雍正没有杀曾静,但是被继任者乾隆给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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