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不同

如题所述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一、含义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
设立的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仅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


二、设立依据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登记管理条例》


2
、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三、出资人数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
50
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2
、有限合伙企业应由
2
人以上
50
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至少应当有
1
名普通合伙人,
即合伙人必须是
2
人或
2
人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法人。

四、出资方式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
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此外,
货币出资
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30%

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
人在出资方式上更为灵活,
突出表现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而且货币出资
的比例没有要求。

2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五、注册资本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3
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财务分析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数额
履行出资义务。

六、组织机构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执行机构为董事会
或执行董事。

2
、有限合伙企业未对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确,原则上合伙企业重大事务由全
体合伙人通过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的方式共同决定;执行机构为普通合伙人。

七、债务承担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
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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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3
这是我们国家法律允许的企业形式:(1)国有企业。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国有企业的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所举办的企业,也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或核发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及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社会团体,还包括上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所举办的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这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它包括城乡劳动者使用集体资本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3)私营企业。这是指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有法定数额以上的雇工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在我国这类企业由公民个人出资兴办并由其所有和支配,而且其生产经营方式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雇工数额应在8人以上。这类企业原以经营第三产业为主,现已涉足第一、第二产业,向科技型、生产型、外向型方向发展。
(4)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而构成的企业。我国的股份制企业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某些国有、集体、私营等经济组织虽以股份制形式经营,但未按公司法有关既定改制规范的,未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仍按原所有制经济性质划归其经济类型。
(5)联营企业。这是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6)外商投资企业。这类企业包括中外合营者在中国境内经过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也包括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按我国法律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经中国有关机关批准而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还包括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单独投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外资企业。
(7)港、澳、台投资企业。这是指港、澳、台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在大陆举办的企业。在法律适用上,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在经济类型上它是不同于涉外投资的经济类型。
(8)股份合作企业。这是指一种以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相结合作为其成立、运作基础的经济组织,它把资本与劳动力这两个生产力的基
第2个回答  2020-01-31
就是责任有限制吧有限合伙,是负责的问题哪怕是你破产了有限责任及无限责任的区别
第3个回答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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