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成都市合法住房能办理居住证吗

如题所述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当事人在成都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该先凭本人的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产权登记证),向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或者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2、在申报居住登记后,居住满6个月的,就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等),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住证;
  3、申请领取成都居住证需要的条件、证件、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第7--9条规定办理。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 申报居住登记是来蓉人员的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
  来蓉人员、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省政府令第279号文要求申报居住登记,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第八条 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来蓉人员,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在蓉就业且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6个月的。
  (二)合法稳定住所。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连续就读。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第九条 来蓉人员申领居住证,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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