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执行日期写了,但由于身体体检不合格,拘留所没收,算服刑吗?

判决书上写的判刑日期,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止,由于身体原因,收留所拒收,现在等鉴定结果,想问一下,这算服刑期内吗

1.需要办理保外就医手续。算服刑期限。
2.一般情况下,已经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人,在监狱改造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允许保外就医: 1、犯罪人服狱期间,身患严重的疾病,短期内可能会出现死亡的风险。 2、原判刑是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之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从执行无期徒刑开始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期限的三分之一以上包含减刑时间的,犯罪人期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需要长期医治的;但如果出现病情持续恶化有死亡风险、且服刑期间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犯罪人身患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犯罪人年老多病,已失去对社会危害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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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1
虽然判决书写明了执行日期,但也应该按实际执行情况计算服刑日期。也就是说,由于身体检查不合格,拘留所没收,不能计算在服刑日期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9-11
不算,只是回延期执行或者申诉要求不执行再或者狱外执行监禁的形式才可以算数!
第3个回答  2020-09-11
不算,按拘留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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