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年12月入职上家公司工作,2019年1月与上家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20年1月合同到期又续签了一年劳动合同,工作至2020年7月,本人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公司人事部找本人谈话,说本人不太适合公司的工作,公司让我办理协议离职手续,给了补偿金,随后本人办理了离职并交接了所有工作,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本人入职了新公司并在新公司工作,2021年4月9日突然接到原公司人事电话让我回去配合他们的工作,我与人事说之前已经办理了离职也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做了工作交接,目前我已在新公司工作了,之前的工作我没有时间也没有义务再去配合了,人事不停的给本人打电话说之前的工作有错误,不来的话就拿找律师来胁迫我,对本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困扰,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