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资金600万做生意,亏损,无能力归还。算是刑事案件吗?

如题所述

挪用资金,是否构成犯罪,要考虑到几个方面的因素:挪用的时间、用途、金额、是否归还。如果已构成犯罪,虽归还但司法机关仍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情况不严重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25 法发[1995]23号)
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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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6
从法律上来讲,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了,故属于刑事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及时委托当地专业律师,积极准备辩护工作。
第2个回答  2020-06-06
当然是的。在刑法中规定了一个挪用资金罪,也就是对于非国家的财产进行挪用,然后超过一定的时间的话,那么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当然如果挪用的是国有企业或者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话,那么会构成挪用公款罪。
第3个回答  2020-06-06
挪用公司资金600万做生意,涉嫌挪用资金罪,如果无能力归还,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肯定是刑事案件。
第4个回答  2020-06-06
挪用六百万元,属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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