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可燃物违反什么标准

如题所述

违反《消防法》。

根据《消防法》规定,禁止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安全出口封闭,正确设立疏散指示标志,保证应急照明正常工作,确保达到安全疏散要求。

电气设备有三种工作状态:“轻百载”、“满载”和“过载”。

电气设备加上额定电压,消耗额定功率.这种工作状态称为“满载”或者叫额定工作状态。电气设备超过额度定功率时称为“过载”。

电流超过额定值时称为电流过载。电压超过额定值时称电压过载。过载过多或过载时间过长会使电气设备很快损坏问,值得提醒的是单一电流过载或电压过载,即答使功率没超过额定值也是危险的。电气设备在实际使用中没达到满载工作状态时称为“轻载”。

另外:在元件专安全正常工作时,所允许消耗的最大功率;在元件安全正常工作时属,两端所允许的最大电压;在元件安全正常工作时,所允许通过的最大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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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3

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可燃物违反GB50016-2006第3.3.9条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于2005年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本书主要介绍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的相关规范与要求。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于2015年5月1日实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扩展资料: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第4.1.5A条、第4.1.5A.1条、第4.1.5A.2条、第4.1.5A.3条、第4.1.5A.4条、第4.1.5A.5条、第4.1.5A.6条、第4.1.5B条、第4.1.5B.1条、第4.1.5B.2条、第4.1.5B.3条;

第4.1.5B.4条、第4.1.5B.5条、第4.1.5B.6条、第4.1.6条、第6.1.3A条、第6.2.8条、第7.6.4条,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局部修订的条款内容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该规范中相应的条文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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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6-29
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会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正常操作,如果是易燃物,还可能会导致火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8-25
违反国家现有消防规范
第4个回答  2017-08-25
GB50016-2006第3.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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