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多年,被公司转到一个新公司,并与被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如何保障权益?

如题所述

首先,你和原来的公司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必须和你进行协商,你同意并签字以后才能转到新的公司。
如果公司没有和你进行协商,直接把你转到新的公司上班了,你可以带好原来公司的劳动合同及新公司的劳动合同,直接到劳动仲裁进行申诉。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公司需要和你协商转到新的公司,一般有以下两种操作方法。
第一种,原公司直接买断你原来的工龄,1年补偿1个月工资,满半年也按照1个月计算,不满半年按照0.5个月计算。
补偿金是按照合同正式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月收入来计算的,包括奖金,年底双薪等,有发票报销的不计算在内。
第二种,你在原公司的工龄直接转到新的公司,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上会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直接顺延等字句。
但是这样原公司就不需要支付你任何补偿了,因为以后如果新公司和你解除合同,以前的工龄会一起合并计算补偿金的。
最后,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太会做出这样明显的违规操作,应该已经给过你相关文件,你自己可能没有留意。
你可以带好所有相关劳动合同等文件,直接到原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仲裁进行咨询,全程都是免费的。
不清楚地址可以拨打免费热线12333,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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