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了酒,醉驾 驾驶充电型电动车,载一人上路了,过红绿灯时被一辆 机动车面包车给撞了,发生了一场事故,双行道 ,对方没有打左转向灯,68岁了,并且说出未曾看见有电动车,就直接开过去,撞了我!
交警给予的责任 认定 5/5
我觉得这个认定不太公平,1:这场事故不是我导致的,并且我是受害者,(被撞轻微情骨裂,骨折,脸上缝了六针),在医院住了10天,目前出院了,还在家里休养,医生建议一个月后去医院复查后,在开出事故 休养时间条(用来对方赔偿 护工 误工费用)
我喝酒醉驾,这是触犯了法律,我可以承担刑事责任,我有C1驾驶证,我开的是电动车,载人,醉驾,会不会吊销驾驶证,目前交警队也不告诉我~
但是这个责任认定我觉得很不公平,(5/5)毕竟我是受害者,这场事故的发生也不是因我引起的,看了监控,我都快过红绿灯了,结果他一个左转,而且没打转向灯的情况下把我给我撞了,
求有经验人士告知:这场事故认定该怎么认定,
我的电动车车速肯定超过20%了,载一人!
1:是不是应该对方全责?
2:交警给予的这样一个认定对方是不是走了关系?
3:这场事故,刑事责任,跟事故应该算分开的吧?他付全责,我担我的醉驾责任,是吗?
4:这个程序流程该怎么走?怎么赔偿?或者想对方保险公司多赔一点应该怎么做?
5:我的伤残鉴定还没做,我个人觉得,我是轻微性骨裂 骨折,脸上缝针6这么两处,各3针,疤痕不算特别明显,不知道能不能鉴定的伤最低级(10级)这样对方保险可以多赔偿一点
求专业人士给予最清晰的解答,以及最好的处理方式和解决流程 程序!非常感谢给予解答的专业人士,祝您一生平安 健康幸福!
有没有可能性,不吊销驾驶证,和拘留呢?
追答不太可能
好吧,谢谢您的清晰解答?
关于伤情能否构成伤残,这需要看诊断情况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才可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