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知道发生车祸却有人指认是他,怎么办。11月11日下午。交警队打电话说我的车子出了点事故。事故时间是。十一月十日上午十点20分左右)。我把车子开到交警队。这时有人指正我说就是这辆车(是福田厢式货车。)把人撞倒了。可是交警仔细查看了车子之后。发现车子上面什么痕迹都没有。而我自己什么感觉也没有,没有听到声音也没有看
到人。我的车子只有五十码,车窗是半开的。对方是骑两轮电动车。我没有听到碰撞的
声音。也没有看到人倒下去。也没有看到或
听到有人叫我停下。现在伤者大腿耻骨骨折
。监控录像显示我的车在这个时间段经过那里。现在有证人(是伤者的姐姐。)指控是我的
车碰到了。别的车他们都否认了。我自己感觉很冤枉。而交警队却认为就是我。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可以拒不承认吗?(我车子的保险只有交强险。根本就不够赔的。)谢谢各位大侠。
现在对方耻骨骨折。可能需要做支架。我想请问一下,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11万。跟医疗费用赔偿一万是如何赔的?
还有对方的。误工费营养费生活费护理费等等。都包含在死亡伤残赔偿的十一万里面吗?谢谢你
追答交强险中,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误工费等算在财产损失,营养费、护理费等算在医疗费用中。
一般骨折费用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你和对方好好商量一下,把你的情况说明一下。你现在的车已经被交警队扣了吗?还是你决定听从交警队责任认定了?
我的车子已经被交警队扣了。交警的责任认定我是全责。因为我车子没有停下来。所以是全责。关键是我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也不清楚。昨天晚上我们也去看望了伤者。@27岁。家属的态度不是太好。我们聊了一会儿就出来了。没有谈到赔偿问题。非常感谢你的帮助。
现在我所关心的就是赔偿问题。因为我的负担比较重。家有一个老人还有三个小孩。经济收入全部是我一个人送货所得。平时日常开支基本持平。
追答哥们,我说个正确的处理方法,这个是交警队的朋友告诉我的。
第一,等待交警队出责任认定书,责任书出来15个工作日后,你就可以去提车了。这是法律规定的最高期限,交警必须放车。提车后,你的行驶证还会被交警扣着,不用管,你把这个事故责任认定书带着,以后在路上被交警拦住了,你就说这个车事故没处理完,行驶证抵押呢。
第二,你不用去看望伤者,一切让他们自己准备材料,晾他们一段时间,最少几个月,你就说没钱啊,对方实在不跟你讲理,那就让对方起诉你好了。只有这样,你才能控制对方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避免对方狮子大开口。最终的目的是在最好调节一下,一次性来个了解,拿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