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12日夜11时,北京房山区琉璃河地区,43岁的农民骆某,因对8岁的儿子多次未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及

2000年4月12日夜11时,北京房山区琉璃河地区,43岁的农民骆某,因对8岁的儿子多次未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及经常说谎不满,用木把扫帚殴打儿子。孩子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去反抗,也不躲避,任母亲毒打,造成双臂及下肢大面积创伤,并引发肾功能衰竭,法医鉴定为重伤,检察院对其母提起公诉,房山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她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此案例给了我们什么启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心理素质方面看,骆某在怒气之下把孩子打成重伤,一个重要原因是不良情绪降低了其自控能力,使其失去理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另外,作为母亲平时缺乏与孩子的沟通,从而使自己的教育缺乏针对性、有效性。
从家庭教育观看,旧的传统观念认为,“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骆某把打孩子等同于对孩子的教育,这是一个误区,是对生命的伤害,必然使孩子失去自尊和自信,无益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从孩子来说,在母亲毒打面前,不去反抗,也不躲避,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例如,他可以先承认错误,缓解母亲的怒气,避免伤害发生;也可以向其他亲人求救。此后再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制订出努力目标和改进措施,使自己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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