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7日- 3月28日。
1、报考省市县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3月27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7日:14:00—16:30 《申论》A卷
2、报考乡镇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3月27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7日:14:00—16:30 《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和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3月27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7日:14:00—16:30 《申论》C卷
4、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9:00—11:00。
扩展资料:
笔试开考比例: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