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工厂上班交了七八年养老保险,辞职时退保而现在后悔的吗?

如题所述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办发(2009)66号文件,即《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依据该通知精神,没有达到工资待遇领到年纪前,不可停止养老保险金关联并办理退保手续,在其中移民国外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域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换句话说到2009年以后,在没达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以前,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以退保险的。2011年7月1日实行的社保法第十四条也明文规定,个人帐户不可提前兑取,记账利率不能低于金融机构银行定期利率,免税利息税。本人的死亡个人账户余额能够承继。

但在2008年以前,好多地方针对民工离去当地,在离开的时候个人申请办理的,确实是能将个人帐户一部分退给自己,但是由于当时的薪水非常低,缴存基数也比较低,而且大部分企业还是按照本地发布的缴存基数的60%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像深圳厦门部分地区是依据本地员工最低水平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因此个人帐户资产是比较小的。一旦退保险就意味着自已的交费帐户被保存,从前的缴费年限不会再测算。再次进行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交费帐户之后,缴费年限就需要重算,这是很划不来的。

在工厂上班缴了七八年养老保险金辞职以后退保险的,在2008年以前还是非常多的,我有几个原来在广东打工的表弟,当初离去广东之后,认为当初企业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没用,辞职时统统办了退保险,每个人也是只退休几千块,和同阶段在广东打工的老乡人对比,也有一部分人坚持在广东打工赚钱,如今缴费年限已经超过15年以达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每个月最少可以领1000多样的养老保险金,回到农村日常生活之后,自已的晚年时期待遇和申请办理退保险得人对比,一个是天空一个是地底,完全就是冰火二重天。但现在后悔莫及早已没用,仅有在老家交纳养老保险了。

依照如今社保法的相关规定,在没达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以前,是不可以随便退保险的,由于社会养老保险是推行的两大账号管理,企业交费一部分归属于统筹账户,个人缴纳属于个人帐户,统筹账户把钱归属于养老基金,这一钱都是不退款的。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假如缴费年限无法达到所规定的缴费年限,还可以继续交费至满15年后再办退休。只会在达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够15年,自己不愿再次交费的情况之下,经本人申请书,社保机构确定就是你自己的想法后才能申请退保险,并且只有退还个人帐户的本金利息。退保险后就和离休没缘,这一生只真的就只能依靠子女来养老送终了。

总的来说,在工地上七八年班,交养老保险之后申请办理退保险,大部分人是因为不明白社保知识而造成的,退保险之后看别人都领到了养老保险金,而自己失去办退休资格而后悔的事例,在日常生活中依然还是存有的。这不仅有主观的要素也是有客观缘故。依照现今要求,能从规章制度方面标准不能随便退保险的举动,实际上也是对参保人员权利的一种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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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08
当然会非常的后悔,而且你会觉得自己缴纳了七八年的保险,再有几年就可以退休了,自己却要退保,你会觉得非常的失望。
第2个回答  2022-09-08
辞职了以后看到别人都领取了养老金,这时候已经办理了退休非常后悔的例子,在生活当中还是存在的,这有主观的原因,而且也有客观的原因,但是按照现在社保法规定,在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不允许去随意的退保。
第3个回答  2022-09-08
有,很多人不懂社保知识,辞职退保退后悔,这种情况非常多,这其实对参保人的权益也是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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