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营销与传销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营销和传销的区别:

1、推销的商品不同:

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甚至没有产品。而营销的商品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

2、推销员加入的方式不同:

传销是要求推销员加入时上线要收取下线的商品押金,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营销则没有收押金和入门费。

3、营销管理不同:

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营销的管理比较严格,推销员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钱接触的。自己的业绩由公司来考核,由公司进行分配。

4、根本的目的不同:

传销的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而营销最终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进行商品交易。

扩展资料

传销案例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到的141起虚拟货币传销案例中,最新一份判决系法院于2018年5月2日作出。此类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加态势,2014年法院判决5起,此后呈倍数增长,到2017年增长到62起。

经统计,141起虚拟货币传销案共涉MBI、M3币、暗黑币、亚洲币、恒星币、金缘购物联盟电子币、长江国际虚拟币、奇乐吧、微视传媒电子币、分红点币、虚拟金币、HGC、COA、LFG、SRI、bismall、AHKCAP、CPF、亿分、K币、R币。

这些虚拟货币传销组织在国内发展会员至少15653622人次。

根据裁判文书,上述虚拟货币传销案中,以“维卡币”涉案金额最高,共达70亿,其全球会员数量共10770000人,数量最多。以传销组织在国内的发展规模来看,“云币”(又称世界银联、世界云联网络传销平台)传销组织发展下线4391449为最多;其次是“暗黑币”传销组织共发展会员340多万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销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15
2019.8.15
第一、在本质概念上不同
互联网营销是营销的手段和场景不同,此种营销方式是以互联网为工具,比如,搜索引擎,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像自媒体等;利用扩散性的工具,进行获取流量,进行获客实现转化;传销则不同,传销也可以利用互联网工具,也可以不用,目前也有出现互联网性质的传销,传销的本质是发展下线。
第二、操作手法不同
互联网营销有一定操作技法,比如做搜索引擎营销,你要会SEM,SEO,这两种工作,都是需要技能和经验的;而传销并不是,传销是通各种方法进行获客,再进行洗脑,用超高的利润幻想进行操控人心,再进行转化。
第三、边界不同
互联网营销在一定的程度上,如果在规则的设计上没有考虑周全,可能会往互联网传销上进行转变,目前也有很多负面的案例,可以自行上网查阅;营销的本质是人和产品,人与产品的价值的对等,而传销并不是,传销没有任何边界,会丧失道德,会跨过法律的约束。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1
当今社会上,很多人听到网络营销的第一反应竟是于传销挂钩的,这是因为网络营销是近几年来在网络上新兴的行业,大多数的人并不了解它,而传销又经常打着营销的招牌招摇撞骗,因而使得大多数人产生了误解,
“网络营销是企业营销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实现企业的总体经营目标所进行的,以互联网为基本手段营造网络上经营环境的各种活动。”这是《网络营销基础于实践》的作者冯英健为网络营销的定义,网络营销概念的同义词包括:网上营销、互联网营销、在线营销、网路行销等。这些词汇说的都是同一个意思,笼统地说,网络营销就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开展的营销活动

而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特点:
  一、在没有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情况下,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
  二、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集会,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进行非法集资;
  三、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
  以类似以上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 具备任何一种要件就可以定性为传销。
  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
  传销特性:主要体现在大多数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我们把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非法传销:目前社会上的传销大多是收取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资格费、技术转让费、培训费、出售产品等项目,但这些项目大多以超出几倍、几十倍的价格或行情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甚至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服务。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先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经济合同法》)
  正常营销: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可接收社会监督,产品或服务价格费用符合客观市场行情,投资经营行为与消费行为自始至终且界定清析;遵行等价有偿及超值服务原则。
因为网络营销和传销的不同不止在定义上有区别而且在实践性上也是差距极大的,网络营销是通过互联网为公司企业谋取合法利益,并节省了很多时间,通过互联网更快更多的获得同行业的信息,而传销只会扰乱社会稳定,属非法行为。随着网络营销的发展,非法传销组织中也出现了网络传销组织,因而呼吁大家加强防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1-18
首先,要知道传销是违法的,互联网营销是正当的竞争手段。
互联网营销是通过互联网的各种手段进行品牌和产品的营销,给人们塑造一种品牌理念,就行苹果手机一样,你买手机肯定会想到苹果这个牌子。传销是违法的骗人手段,上级骗下一级。
第4个回答  2019-09-05

从古至今,只要有产品都离不开营销,不过相比以前的传统营销而言,现在的互联网营销方式多种多样,花样百变,那么互联网营销和传统营销的区别在哪呢?

一、传统营销思维

传统的营销思维定位思维一般是“定位+4P(产品、价格、渠道、促销)”

在常见的做法就是找准年龄定位,然后取一个好记的名字,并设计一条洗脑广告语和视频,然后相当豪气的买断电视台黄金时间,一直重复播放,以此达到为用户洗脑的目的。

比如这些年的经典广告,脑白金,是从年初要年尾,电视台黄金时间广告必定有它的存在,其广告词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那真的是耳熟能详。

你可能觉得,这种传统的也不错,至少记住了产品。

但智哥想说的说,这个记住的成本是相当大的,毕竟不是所有企业都会那么豪气的买断电视台黄金时间广告。所有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还是得另找渠道才行。

二、互联网营销思维

互联网营销思维主要是以爆品为核心的迭代思维,用“爆品+新4C(场景、社群、内容、人与人连接)+迭代”。

比如小米手机在同等配置的手机下,其价格她要比其它品牌低一千多元,让不少消费者期盼不已。并且小米每月一轮轮的手机预定活动也更是赚足了眼球,而这种营销方式其实就是采取的饥饿营销,首先吊足消费者胃口,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度,后期在大量生产,一上市就可抢购一空。

互联网营销和传统营销的区别

综合来看,传统营销模式主要是以电视广告为主,并且其产品店面也是以实体店面为基础的,分有各类代理。

而互联网营销方式多样化,产品及其关注数据,在营销投放上也是如此。并且互联网营销可针对目标人群进行精准投放,还可直接引流到电商品平台,并能准确评估每个投放渠道的效果,相对来说,互联网营销比传统营销要灵活多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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