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作人员对于客户签字太草难以辨认的存取凭条等是否应该或是否可以要求客户重签?

我想问的是这一要求是银行工作人员的权利还是责任?如果是权利我们可以不要求,但如果是责任,那么临柜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客户签正楷的字,起码也应该可以辨认为前提。(因为有些所谓的个性签名实在是认不出到底是什么字?)请各位分析分析,谢谢。

首先客户在银行单据上签清晰的正楷签名是银行的明确规定,会计制度也是这么要求的。而且如果您签的是个性签名,无法辨认您签的是什么,那如果有人借机签的不是本人的名字,过后发生纠纷银行会很被动,所以签名必须清楚规范,不但是个性签名,繁体也不可以,正确的签名应该是正楷且与您身份证一致。如果您签名不规柜员是必须要求您从新签的,有些银行的业务(就是您签名的单据)晚上都要上缴,有专门人员审核,签的名字不规范是要扣柜员工资的,所以还是请您体谅一下,尽量配合签个正规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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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10
我遇到很多让客户重签的情况,我表弟在办理密码挂失的时候因为很心急上火,签的就很草,柜员就让他重签了。按规定是要要求重签的。
第2个回答  2009-08-10
借记卡签名无所谓,信用卡要工整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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