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8年在大学期间参加学校业余党校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持有《业余党校结业证书》,2000年3月,我向所在学校支部递交入党申请,2001年7月1日毕业时,由于多种原因,在校期间未能发展成为预备党员(持有学校支部证明,证明我曾于2000年3月向支部递交过过入党申请书),毕业后回到原籍未分配工作,同年7月6日向所在村支部继续递交入党申请书,2002年1月,村支部接收为预备党员,2002年5月乡党委会议研究,批准我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为2002年1月16日至2003年1月16日。2003年1月2日,我单位支部研究,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同年3月2日,乡党委研究,同意按期转正。想问下,我的入党程序正常吗,谢谢。
谢谢朋友,知道你优秀。我是在问我说的那个,是否符合?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感谢回答。另外我想补充说明的是:(1)问题中提到的《业余党校结业证书》原件、学校证明原件,连同《入党志愿书》原件都存放在我的个人档案里面。(2)2002年至今16年来,我一直按照党章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做党分配的工作,期间还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3)如果组织上确实不予认定党员身份,组织上会退还我16年来交纳的党费吗,组织上又是否收回对我作出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奖励呢。谢谢
非常感谢。目前组织部门已给出结论:2014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颁布以前入党的党员,入党时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程序不完整、不规范,入党后表现优秀,符合党员标准的,可以承认党员身份。
谢谢你的回答,但正常的依据是什么呢,我自己查询过《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里面没有提到入党申请的时间,是不是可以从第一次递交时起计算。
追答党章规定,提出入党申请一年,即可发展为党员。有的人提出入党申请一年.就发展为党员,有的人提出入党申请十年也没有入党,因此,能不能入党与提出入党时间不是正相关,主要看表现。
追问问题的焦点是:如果从我递交第一份入党申请,即2000年3月起计算,我到2002年1月被组织接收为预备党员,时间近3年,自然没有问题。但如果递交的时间不能连续计算,要是从2001年7月6日,到2002年1月16日,这个时间只有6个月,那么程序是否正常。
追答我都说明白了,够了法定时间,即提出入党一年以上,即可入党。你说的时间一点意义都没有。
追问谢谢朋友的回答。但现在组织上就是说我那个入党时间存在疑问,虽然现在所在支部已认定,但报给上一级机关党委审批,时间已过去4个多月了,没有收到上一级机关党委给予认定或是不予认定的回复啊。所以我的档案一直处于尚未认定这种状态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