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了两年了,刚又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因为一点小事辞退我,那么请问要赔我多少钱?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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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0
你们合同上有约定赔偿事宜吗追问

有啊,

追答

那按照合同来了达不成协议 可以调解 申请仲裁或者法院起诉

追问

请问像这种情况需要怎样赔偿?求解。

追答

我都不知道你的合同条款是怎么约定的 你说的小事到底是什么事情 神仙也无法判断阿

追问

就是跟我们组长吵架了,又没大错,赔肯定要赔,想问后来又签三年的合同这个要咋算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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