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东、股份、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董事会、董事局、董事长、总裁;监事、监事会?受谁管控?

1。 什么是股东、股份、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董事会、董事局、董事长、总裁;监事、监事会?如何产生?对谁负责(受谁管控)?董事长与总裁谁大?
2。股东会和股东大会是同一回事吧?股东(大)会成员都要是股东吗?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是什么关系?
3。我看了网上一些信息,好象只有规定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而一人公司的监事由股东(老板)任命,监事应该不能监督股东(老板)吧?一个公司是否可以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会)有什么好处?
太多花样了,头都晕了。 麻烦专业人员详细解释呀,谢谢!
1。我感觉股东(大)会的作用不是很大,实际在作决策和执行决定的都是董事会,而董事会的成员---董事都是一人一票制的投票,董事长也不能说了算,而且还可以有不是本公司人员的董事和职工董事,这样很可能多股东的公司经常会出现董事会的决定违背大股东的意思,是不是经常会出现要改组或更换董事的情况,这样公司领导层会经常发生混乱,政策常变?是不是股东(大)会中股东投票就是按股份进行的,这样大股东才能使股东会的决定大多数符合大股东的意思? 2。之前的补充问题:A。股东(大)会可否只由部分股东组成,如何规定成员? B。董事和监事是如何产生的?是选举、指定或任命?一人公司的股东(老板)可以兼职监事吗?一人公司或小公司可以不设监事吗?设监事(会)有什么好处?经费哪里来? C。是不是董事长的地位高过总裁,只是名义上的权力高而总裁的实权大?董事会实行集体负责制,意思是董事长不能说了算吧?董事长和总裁是如何产生的?象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小公司可否自己任命自己做董事长或总裁? D。股东应该可以兼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吧? E。比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的权力。应可由老板自己做执行董事吧?

  股东:
  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股份:
  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

  股东会:
  是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的。

  股东大会:
  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董事:
  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应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代理人。

  董事会:
  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董事局:
  主要是定期招开董事会

  董事长:
  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President和CEO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权力,但他从来不掌握行政权力。

  总裁:
  一般在集团公司才使用的称呼,是集团最高负责人。其次是董事长、CEO

  监事:
  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对公司董事 经理 财务的监督职能,负责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监事会:
  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的资格基本上与董事资格相同,并必须经股东大会选出。监事可以是股东、公司职工,也可以是非公司专业人员。其专业组成类别应由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具体规定。但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
  (3)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如下:第一,可随时调查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审阅帐簿、报表和文件,并请求董事会提出报告;第二,必要时,可根据法规和公司章程,召集股东大会;第三,列席董事会会议,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异议,可要求复议;第四,对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和处分的建议。

  看完以上解释 你自然就知道受谁管控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9-30
补充问题的回答:1.股东大会的召开通常都是部分,尤其上市公司决定不可能所有股东都参加。股东大会只是一个会议,不是一个组织机构,就像人大代表会一样。召开股东大会都是为了对公司的重要决策做决定召开的,股东按股权份额投票。2.下面的公司法里面有说明3.董事长基本上就是公司最高老大,他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但他一般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总裁只是个员工,由董事会聘请,是员工中的老大,负责公司的总体运营,总裁也叫CEO(首席执行官),这名字也体现了他的职责。或许你会说董事长没太大作用,他应该有监督CEO和负责对重要事务决策的职责。CEO可以是董事、董事长,事实上很多公司都是由董事长担任的。4.楼上的回答应该是说不能同时兼任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为他们一个是执法,一个监督,如果同时担任监事就没有存在的必要。5.你是老板当然你说了算。比如你占有绝对大的股份,怎么做都可以,但是,你应该秉承对所有股东负责和诚信的态度行事,如果不然,小股东仍然可以起诉你,损害他们利益。

我这样给你解释一下你的大问题:公司是全体股东的,股东就是公司的所有人。就像一个国家是属于每个公民的。但由于股东人数过多,股份分散,为了方便经营管理就得挑选一部分股东代表全体股东经营公司,由此产生了董事会,董事会也就如政府。不过不同的是董事会里权力(持有的公司股份决定)不一样但地位相等(大家都是股东)。然而时常出现这样的问题,董事会可能为了自己利益而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得有个组织监督董事会的行事规范,所以,也就产生了监事会。总裁就是一职业经理,打工人。当然可以由股东自己担任或选举。 至于这里面的具体规定得惨照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个回答  2009-09-30
这些问题都是和“公司”密切关联的问题

成立公司需要到有关部门登记注册

登记注册需要先在银行存入一笔符合规定数额的钱,称作“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按一定比例划分,称为“股份”

占有公司股份的人称为“股东”

按照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要设置一定的内部机构

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有限公司叫做“股东会”,股份公司叫做“股东大会”(成员必须是股东)

公司最大的事(如修改章程、分红、改变组织形式等)都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下设两个机构,一个是“董事会”(也叫“董事局”),一个是“监事会”

董事会由全体“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决定公司中次重要的事项
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和监事会一般由股东会产生并对其负责(个别董事和监事可以由职工代表担任)

董事会下面又设置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和公司日常事务

经营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一般叫总经理,也有叫“总裁”的

“董事长”是董事会中的领导人,一般可做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的地位高过总裁,但由于董事会实行集体负责制,董事长的实权未必有总裁大,特别是总裁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时候

比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的权力;也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行使监事会的权力。

一人公司比较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比较大的,也可以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设会的好处是发挥集体智慧,避免个人滥用权力

监事不是监督股东的,当然,股东如果有多重身份,当他兼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就其兼职范围应受监事监督。

股东可以兼任监事,但不可同时兼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为更清楚理解,建议多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6年版)
第3个回答  2009-10-05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权力机构。

董事长他们负责任命总裁,但是董事长有时可以兼职。

一人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老实说,在中国监事会的意义不大。

大股东操纵的公司会侵害小股东利益;董事会操控的公司那叫内部人控制。

但是如果法制健全的国家,这些状况发生后,小股东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权利救济,现实中之所以感觉不到这种救济,一方面因为小股东只关心盈利不关心公司管理,所以理性冷漠不插手公司监管;

另外,对于我国国企来说,任何治理模式即便很科学很完善,但是你想啊,谁来监督国家行权呢?没有,这个叫缺位,因为国家说国企属于人民,但是人民不可能进去管企业,所以没人监督,他们自己给自己提薪涨工资,自己致富。

股东会投票是以出资比例(持股比例)来算,但是董事会一人一票。

这些问题不能一一回答,因为回答好了,两篇博士论文都出来了。

只能说你观察的很仔细,但是在公司治理方面,理论上是一回事,实践是一回事。所以公司法有很多制度,学好了类似于西方当权者和在野党的政治斗争,有很多计策的。

我国法律不是说不健全,而是应用这些制度的余地实在不怎么大,你觉得有几个老百姓那么有空跟大企业搞?没精力没金钱啊!
第4个回答  2009-09-30
股东会做决策,董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属于监督机构。至于产生需要看公司性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