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查看外国法学教材里(英美刑法),在讨论犯罪行为时,作者提出了功利主义者(utilitarians)和报应主义者(retributivists)的观点。但是在大陆的教科书里我还没有发现这两个学派。请问这两个学派究竟是怎么回事? 请详细解答 我必有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