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工地小老板有赔偿吗?

如题所述

1.工地是否有赔偿责任,须先厘清工地与工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是工地有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

若工地与工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工地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时,且工人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未被交警认定需要负起主要以上责任时,方可认定为工伤案件。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时,除医疗费用之外,大部分省份地区可以双赔,少部份省份地区仅能差额赔偿。
3.工伤部份,我方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项目包含了:
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停工留薪期间需护理的护理费用(用人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各省份地区规定计算方式不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省份地区规定计算方式不同)(用人单位承担)...等项目。
4.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的名字,来信与我讨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