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司工作,合同上面写的一个月2690我实际到手是5000多受伤了公司只给我2690,这个合法吗?

如题所述

你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公司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是2690元,但实际到手却是5000多元。在您受伤后,公司只给予您2690元的工资。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并不合法。
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要是合同约定的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一致,一般来说应以实际支付的工资为准。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费和工伤津贴等。
于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当依照实际支付的工资标准支付您工资,同一时候在您受伤期间应当支付相应的工伤医疗费和工伤津贴等。
这所有的条件的基础要求就是你所受伤是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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