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实施“蛋奶工程”的指导意见,特别关注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经费保障。对于这部分学生,省级财政将承担3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需经费,这部分资金会直接拨付到县市区。市级财政则按照每人每天供应标准的30%,以在校期间220天计算,每年的经费也将由市财政核拨给县市区。县级财政需负责省级和市级补助之外的所有费用。
对于非寄宿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省级财政同样会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需经费总额的30%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会拨至县市区。但具体补助标准和范围,将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和决定,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咸政办发〔200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