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将人格结构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超我;意识层次分为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
一、人格结构:
本我:遵循快乐原则。位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非社会化和混乱无序的。
自我:遵循现实原则。自我是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其作用主要是调节本我与超我间的矛盾。
超我:遵循道德原则(至善原则)。超我是从自我分化出来、道德化了的自我,处于人格的最高层。
二、意识层次:
意识:是人对自己身心状态及环境中人及事物变化的综合察觉与认识,是直接感知的心理活动部分。
潜意识:是人们没有意识到的深层心理活动部分。
前意识:介于意识和潜意识之间。潜意识的心理活动是一切意识活动的基础。潜意识中潜伏的心理矛盾、心理冲突等常常是导致个体产生焦虑不适乃至于心理障碍的症结。
人格结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外倾性格偏向。
外倾性格偏向是指一个人对外界的反应远大于对内部的反应,也称为外向性格。外倾性格的个体表现为:对他人有较强的共鸣能力,亲和性强,爱交际,活动性强,社会性强;受外界刺激的程度较高,感受力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技巧,耐受性强。
二、内倾性格偏向。
内倾性格偏向又称内向性格,是一种较不喜欢外界社交联系、兴趣主要集中于内部的人格特点。内倾性格的个体表现为:思维和行为较为谨慎,比较安静,追求独立性,具有较高的自制力和理智能力,活动力较低,处理困难问题时善于孤独思考。
三、情绪感知能力。
情绪感知能力是指一个人能够识别和理解自身情绪状态,并能够以立体的、及时的方式控制自身情绪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使一个人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情绪,有助于建立良好、健康的社交关系。
四、自我调节能力。
自我调节能力是指一个人为实现特定目标,根据环境变化或内部条件而采取行动的能力。一个人的自我调节能力强弱,不仅取决于自身的社会经验、发展水平,还取决于他的内在倾向、情绪和思维质量。
若一个人对自己的思维、情绪、行为和行动有清晰的目标及认知控制,则其自我调节能力就较强,反之,其自我调节能力就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