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和作用

区级的,不要国家和省的。
还有组织结构,回答的好的还有加分。

各地规定有所不同。给你一个鄂尔多斯市发改委的职责、机构与作用,以作参考。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办法,协调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及重点比例关系。组织制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组织编制资源开发、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

(二)监测分析市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市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经济调节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研究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推进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四)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资金投向及投资办法;提出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方案,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优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目标和办法,指导和监督利用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五)规划和安排上级拨款建设项目和市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重大建设目,审查转报需上级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规划生产力布局;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市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农牧业专项规划和政策,协调农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行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拟订市基础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协调解决服务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重点技术和重大成套设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实施西部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市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负责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市城镇化发展状况,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措施。

(八)研究提出市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组织协调对外开放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协调市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负责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

(九)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办法和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2个职能科室和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密保卫、规章制度建设等行政事务;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循环经济办公室)

研究提出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和分析,提出调控建议。

研究提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规划的建设、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

提出推进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改革试点,参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工作,参与上市公司的推荐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办法,检查监督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实施,研究制订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

(四)国外资金利用科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投向,承担全市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市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和方向,监测和分析利用国外资金的状况;安排市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承办外商投资企业及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工作。

(五)地区发展科

组织编制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可持续发展规划和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规划,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计划;制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办法、措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节约规划、环境整治规划,组织编制市资源综合利用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划、基础测绘规划。

(六)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科

研究市农牧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牧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编制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七)工业经济发展科

研究制订市工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负责相关行业按规定需备案核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查备案工作及核准项目的上报工作;研究提出行业总量平衡、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办法措施;研究行业与一产、三产协调发展问题并提出实施意见。

(八)能源科

研究分析国(区)内外能源开发利用状况,提出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市电力、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市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措施。

(九)交通运输科

监测和分析市交通运输发展建设状况,提出交通运输等基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市交通运输重大事项和问题,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提出专项基金和预算内投资意见。

(十)高技术产业发展科

提出市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管理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高技术产业项目的认定,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要产业技术成套装备的开发;提出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协调组织高技术产业的国际合作。

(十一)经济贸易科(服务业发展科)

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研究市重要商品市场平衡和进出口总量平衡;商有关部门编制重要商品的平衡计划和储备计划;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研究制订市场总体布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经济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

研究拟订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服务业形势分析、监测、预测工作;安排上级及市支持发展服务业的引导资金;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十二)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市社会发展战略和办法措施,编制市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三)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招商局)

研究提出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过程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建议;组织落实上级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负责项目招商工作;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研究市对外开放、经济协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编制市对外开放和横向联合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全市对外开放、经济协作工作;负责全市开发区综合管理工作。

(十四)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

依法对上级和市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检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3-11
他们的职责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各地有各地的规定,大致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本区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加强对本区国民经济运行监测、预测;综合研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追踪区政府决策的规划、计划及重大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本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研究街乡财政体制,提出投融资政策建议,拟订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各个功能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
(五)承担规划本区重大建设项目的责任;提出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和资金平衡方案,组织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拟订并实施区政府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投资建设项目;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按权限审批和上报外商投资项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本区招标投标工作。
(六)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推进各行业的发展。
(七)统筹推进实体经济发展。负责本区实体经济的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运行态势监测和分析,研究和拟订政策措施、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重大项目落实和推进,提高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结构优化和升级,促进本区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均衡发展;抓好工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大对重大产业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促进重大产业调整战略的落实和实施。
(八)负责组织经济运行调度工作,加强企业帮扶工作;做好中央、市在区企业服务和政策落实工作;指导和促进非公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企业服务体系。
(九)组织拟订区域统筹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推动功能区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措施。
(十)承担本区价格管理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的价格宏观调控政策,组织落实北京市政府下达的定调价方案;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按规定权限作价原则和办法制定、调整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价格听证会;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依法处理有关商品价格和收费的重大价格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本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本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负责本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指导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协调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研究提出税源建设长效机制和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税源建设工作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做好重点问题的研究与政策措施的制定;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街乡税源建设提供服务,做好与驻区重点纳税企业之间的联系沟通;负责对重点企业及各部门、街乡的税源建设奖励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国家北京市区域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区域合作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区域合作,协调解决区域合作中的有关问题;统筹协调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负责区内外省市驻京办事机构的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