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注册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北京】

我要注册10W的有限公司,做电子商务。
想知道在注册流程上有什么优惠措施。主要是注册公司之后有什么优惠措施,比如税务方面。
希望不要从网上复制内容来回答我,谢谢。
1楼等于没说一样。汗。我要是能自己去找书看,我就不等你来告诉我了。
我就是残联的,这个归税务局管,所以我也不是特清楚。

一、 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私营企业安置残疾人享受税收政策的通知》(京地税企[2002]489号)文件规定:

对新开办的或非中途转办的生产型(包括工业生产企业、工业加工企业、工业修理、修配企业)、服务型私营企业凡安置"四残"(盲、聋、哑、肢体残疾、智残、
弱视)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营业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对开办的私营民政福利企业,凡安置"四残"(盲、聋、哑、肢体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含35%),凭市民政局证明,经市地税局批准,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收营业税。

3、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享受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三、个人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的通知》(京财税[2000]782号)的文件规定:

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一)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分别以下情况:1.个人从事经营取得的所得可减征100%个人所得税,但对所得畸高的,即年所得在3-5万元(含
5万元)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年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2.因生产经营需要雇请1-2个帮手的,可减征30%个人所得税;对雇请3
个以上帮手的(含3个),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取得的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在计算纳税时,减除的必要费用,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

(四)认定范围:

1、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及不满18周岁的子女。

2、伤残军人是指经规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的人员。

3、孤老是指无法定赡养或抚养义务人。

4、残疾人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员。

四、车船使用税:

根据北京市税务局(87)市税三字第124号文规定:为便利残疾人行动而特制的车辆,是专为残疾者使用的,与其它一般车辆不同,可免征车船使用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9-11
有什么优惠政策,你得去问残联或者自己看这方面的政策规定。只有掌握原则,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21-10-13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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