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8-08
这事得掏钱了,找个律师,把事实说了,就没事了
第2个回答 2009-08-08
首先,不是交通局管这事,是交警队。可到交警队报交通肇事,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摩托车车主酒后驾车,撞了大货车的后面,属于追尾事故,一般来说,追尾事故的责任追尾者责任大于被追者,至于报纸的文章,不足以说明谁的责任大小。
第3个回答 2009-08-08
首先说明,我初三
以后打算学法律 初二考法律我96分 哈哈
用这来练练手
1.摩托车司机的妹妹是一个报社的工作人员,直接就发表了文章,说大货车司机是肇事逃逸,蒙骗社会大众的眼睛,造成先入为主的一种错觉。
首先拿出她哥酒后驾车的证据,然后投诉报社,告滥用职权,甚至于考虑去新闻出版署之类的地方投诉.顺便告他侵犯名誉权!
2.要说明真相,即掩盖事实的真相。这样可以判轻点。
3.我估计:摩托车负主要责任,货车负次要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应该要赔一点钱吧。。。。。。
但你告他他侵犯名誉权就可以平本咯!
第4个回答 2009-08-08
我说的都是你叙述的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而且都有证据支持
第一,摩托车车主酒后驾车,又撞到你后面,他应该负全责
第二,根据我们国家实践,死了人,交通肇事适用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虽然对方全责,你仍然最后可能被警察要求给予对方一定补偿。按补偿不是赔,只是出于对方可怜,给他家属点钱,抚慰抚慰而已。
第三,刑事责任谈不上,因为你没有逃逸的故意。对方要说你故意逃逸奥有证据,否则不成立。当然你一定是要不知道有车撞了你。
始终坚持事实真相,不要反悔,就不会坐牢。对方要举出你故意逃逸的证据,很难。而且你确实不知道。
第5个回答 2009-08-17
有这么巧。。。你说你要是法官你信吗。我觉得没什么救.找个好点的律师赔点钱还有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