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相关的疑问

跟朋友准备注册公司
想咨询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之间的事情
由于注册公司涉及到利益的问题,想了解如下疑问:
1、两个人都想担当法人的情况下,如何去处理呢?
2、法人跟董事长是否可以由不同一个人担当?
3、成为公司的法人是否就意味着比其他股东对公司有更大的拥有权?
强烈鄙视复制粘贴的行为!!!
如果股东有两个,是否可以一个为法人、另一个为董事长?
或者还有什么职权分配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对比,董事长的权利明显高于法人代表,董事长是公司最高的管理者,而法人代表是公司的负责人,一般来说,董事长同时可以是法人代表,但法人代表未必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负责人之一。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也可以是总经理。新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企业负责人,但并不一定是最高行政长官。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企业参与民事活动。但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是由公司赋予的,公司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法定代表人自己。单独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企业民事权利主体和民事行为主体的人格化,本身不是企业内部的一个经营管理岗位,也不是一个单独的决策程序和决策人。即法定代表人本身并不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承担决策职能。法定代表人仅代表企业这个民事主体。股东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法定代表人都必须坚决执行。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可能涉及违法违规、并且需要由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责任的事项,有监督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注册公司的步骤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确定公司住所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3.形成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刻私章
  刻法人代表和其他股东的私章。
  5.办理验资
  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银行询征函”选择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货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6.办理验资报告
  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由银行寄至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章程、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送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12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7.报送工商登记机关要求的企业登记表格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8.刻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9.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法人代码登记办事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
  时限:受理后1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领表→填表→提交单位公章等资料→交费→(办理时限过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卡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单位公章;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⑸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
  10.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税务登记机关窗口
  提供材料:“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下的⑵、⑷、⑸项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⑸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⑹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⑺印章;
  ⑻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
  ⑼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11.办理统计登记证

  办理事项:统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0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统计登记机关窗口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等(多数为岛国)纷纷以法律手段制订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或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
  “离岸”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例如在巴哈马群岛注册一家贸易公司,但其贸易业务的往来可以是在欧洲与美洲之间进行的。
  著名的离岸管辖区有许多是前英属殖民地,如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因此这些地区在很大基础上保留了英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 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另一优点是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设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方便。
  一般这类“离岸”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都有良好的贸易关系。因此,海外离岸公司是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希望在国外上市的公司有许多是通过成立海外离岸公司实现其目的的。
  一般来说,离岸公司或境外公司具有以下的特点:
  1、完全秘密,不记名,一般无需申报年报
  2、在注册地境外之商业活动,一般无需缴交当地之税款
  3、允许一人董事,股东
  4、无限制董事,股东之国籍及居地
  5、可选择不记名股票 (以持有人名义bearer certificate)
  6、可在其它国家开设银行户口
  7、不必每年递交公司帐目
  [编辑本段]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事宜?如果要注册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是500万元吗?是可以分期缴纳吗?在市局还是分局办理?如果是注册投资公司并且是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是多少?
  答:注册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500万元;可以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在北京市
  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事宜?如果要注册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是500万元吗?是可以分期缴纳吗?在市局还是分局办理?如果是注册投资公司并且是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是多少?
  答:注册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500万元;可以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若为投资行业,则应该不低于1000万。
  成功注册一家公司的因素有哪些?
  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成功注册公司,是投资者在创业过程中迈出的第一步。成功注册公司的主要标准是以合理的注册费用在正常注册时间与流程下注册好公司,并享受最优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注册公司成功的要点
  1.享受最好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和公司以后的利益永远相关联的,享受到好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当于少交税,增加公司的收益,这是和公司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
  2.正确的投资者和股份比例
  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比例是与公司以后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收益相关的.在公司注册之前,就要确定,是一个人投资注册公司,还是与别人合伙注册公司,若是多人投资注册公司,投资者之间的股份比例如何确定,以减少以后的利益纠纷.
  3.选择正确的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是和优惠政策相关的,特别是在上海注册公司.上海市区与郊区的开发区,各郊区的开发区之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差异很大.在上海郊区开发区注册公司,各开发区的各项政策也有差异.
  4.选择正规专业的注册代理公司
  好的注册代理公司会根据投资者所需注册公司的类型,推荐最佳的注册地,用合理的费用在较短的时间内注册好公司,并使公司运营后,花很少的时间与经历维护公司运营.
  二.注册公司之前需了解的注意事项
  1.股东及股份比例:有几位投资这,他们之间的股份比例是多少.不要因急需注册个公司,随便拉个人来一起注册,以埋下法律纠纷的种子.
  2.公司类型:是以贸易销售为主,还是以咨询服务为主,是否要申请一般纳税人.这与选择注册地有很多关系.
  3.公司经营范围:尽可能多写些经营范围,准备要做的或以后可能会做的,都写进去.这样,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写经营范围时,不要写具体的产品,应写大的行业名称.
  4.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确定合理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应认为公司注册资本越高,对公司的发展越有利.公司注册资本是和承担的法律赔偿金额是一致的.
  5.公司注册费用:很多创业者为节省公司开办费用,在选择注册代理公司时,总把注册费用的高低看得很重.其实,每家公司都以赢利为目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刚开始时的注册费用低,以后的运营维护费用可能更高。以后与公司利益相关的还有税收优惠政策,开发区管理费,年检费等等,有的代理注册公司收费很低,但此后的费用肯定不会低的.
  成功地注册一家公司其实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主要原因还是注册公司的人大都是第一次创业,对于公司注册及相关情况都不是清楚。在选择代理注册公司方面.切记,不能以注册公司费用高低来判断代理公司的优劣.

  注册公司的流程

  一.公司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或者法人的身份证;
  ②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③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④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二.流程:
  查名→验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三.时间:
  ①查名:三个工作日;
  ②验资:三个工作日;
  ③营业执照:五个工作日;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二个工作日;
  ⑤税务登记:十个工作日。

  注册公司的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办理企业登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企业登记的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须知和相关表格的填写说明。企业登记申请提交的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否则应承担由提交虚假材料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一、企业登记流程图
  1、企业设立登记流程图
  二、材料准备说明
  1.申请人在填写材料时,请仔细阅读表格中的注释与填写说明,并按要求填写。
  2.在申请表格中,需签字的地方应当由本人亲笔签名,被书面授权代为签名的人提交书面授权书后可以在被授权的范围内代为签署。
  3.设立、注销表格应当填写表格中的全部内容。表格、文书中的日期应当填写。变更、备案表格只需填写与本次申请的变更相关的内容。表格、文书中的日期应当填写。
  4.材料中加盖的公章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公章,不得与企业登记名称不符的公章,不得加盖未经登记或已注销企业的公章。
  5.凡要求出示原件的材料申请人还需提交复印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应当清晰、完整,由提供者在复印件的每页(或骑缝)上签章(单位盖章、自然人签字)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三、关于企业股东(投资人)或在企业任职的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1、国家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3、法官、检察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不得成为企业投资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⑵正在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⑶正在被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⑷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⑸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⑹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⑺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⑻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⑵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⑶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⑷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⑸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四、关于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应注意的事项
  1、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⑴注册资本指全体股东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是指股东已经向公司实际缴纳的资本;
  ⑵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⑶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实缴的,应当办理注册资本减少的变更登记。
  2、出资方式
  ⑴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⑵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
  ⑶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
  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必须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该部分出资额应当作为股东认缴资本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而不计入公司实收资本。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时限内完成财产转移登记手续,并办理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3、主要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转移方式
  ⑴实物:①动产以交付为转移;②不动产以登记为转移;③汽车等特殊的动产以登记转移。
  ⑵知识产权:①专利权以登记为转移;②商标权以登记并公告为转移;③著作权以签订协议为转移;④技术秘密以签订协议为转移。
  ⑶土地使用权以登记为转移。
  ⑷股权: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以登记为转移;②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记载于股东名册为转移;③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为转移。
  4、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的有关规定:
  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
  ⑵一个股东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应当一次足额缴纳。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⑷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
  ⑸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
  ⑹法律、行政法规对上述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5、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注册资本(金)(实收资本)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办理验资手续的时间,如申请材料准备阶段较长,可待材料准备完毕后再办理验资手续。但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验资完成后召开创立大会。
  涉及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时,如许可部门无需提交验资证明的,可待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后再行办理验资手续。
  五、关于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应注意的事项
  1、城镇范围内房屋用途登记为居住(具体指:公寓、花园住宅、联列住宅、新工房、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简屋等)且未办理“居改非”手续的房屋不得用于企业登记;
  2、经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允许农民以宅基地房屋自营或出租给他人开办个体工商户从事小型商业零售、“农家乐”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场所。
  3、非居住用房作为企业经营场所登记的,工商登记机关不审查具体房屋类型和用途。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⑴“配电间”、“消防通道”等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专用房屋,不得作为企业的经营场所;
  ⑵使用居民小区内会所及其他非居住用房作为经营场所的,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建筑规划的用途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4、申请人提交的作为产权证明的房屋产权证应当载明房屋的类型与用途:记载为“详见附记”的,应当同时提交产权证附记;记载为“详见登记信息”的应当同时提交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个月内出具的房屋权属信息单。
  5、房屋产权人应与出租方一致。如不一致,按以下情况提交材料:
  ⑴如系同一企业变更名称,应当提交新《营业执照》与《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⑵如系房屋产权人委托出租,应当提交产权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书或委托书。
  ⑶如系承租人转租,应当提交产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但承租人经产权人书面授权可以转租的除外。
  6、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由当事人自行订立,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租赁双方的姓名(名称)。出租方应当是房屋所有权人、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合法的受托人或有权转出租人。承租方应当是实际使用该场地经营的企业,在企业尚未成立的情况下也可由其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大)会授权的自然人(单位)代为签署。
  ⑵租赁地址。租赁地址必须与产权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且写明具体室号、部位。
  ⑶租赁期限。租赁协议(合同)到期日不得早于登记日期。
  7、产权证明无具体道路门牌号码、门牌号码不清或者产权证明上门牌号码与经营场所实际门牌号码不一致的,应当提交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文件。
  8、产权证明上同一地址(室号、部位)的房屋只能登记为一家企业的经营场所,但企业实际使用的经营场所小于产权证明最小单位且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申请人提交了由产权人出具的场地分割平面图并附书面划分说明,可以登记为企业实际使用的经营场所的地址(室号、部位)。
  六、企业经营中应注意的事项
  1.企业设立后应于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当年设立的企业自次年开始参加年检。
  2.企业在经营中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4.企业在注册的住所不展开实际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实际经营地设立分支机构。
  七、关于企业注销登记应注意的事项
  1.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先行办理有关手续:
  ⑴未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应当先行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⑵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应当先行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但分支机构与隶属企业均为同一登记机关的,可以同时申请注销登记;
  ⑶有对外投资的企业,应当先行办理股权或出资份额的转让变更登记;
  4.正在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企业,应当在案件调查处理终结后申请注销登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8-05
1.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两股东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根据章程双方召开股东大会决定。

2.可以由不同的人来担任。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可以不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经理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人选。

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可以代表公司而无需授权,当然在重大事项需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而其他人员对外代表公司则需要获得法定代表人授权,因而法定代表人对于掌控公司具有便利。

4.法人是指公司,不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这个法人,之所以说公司是法人就是它象人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自由意志,是法律拟制的人。

5.你们可以在公司章程详细规定互相制约利益平衡的各种具体规定,如财务、印章、会议等等,否则一旦矛盾,公司经营管理将相当困难。

供参考祝好运
第3个回答  2009-08-04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不同的概念

1、可以一个人当法定代表人 一个当董事长

2、可以

3、法定代表人权限的是对外行使职能 因为他的行为一般会视为是公司行为

4、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还是看股份拥有的多或者少 占有较多股份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有一定的优势 但同样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进行重新约定
第4个回答  2009-08-04
1、两人都想当法定代表人,只能协商处理,可以通过公司的各种职务进行分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当然可以同一人担当。
3、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参于公司的管理,而股东一般不参于公司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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