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是去年毕业的,在河南中医学院 是个本科。毕业了,在我们县里的人民医院找了工作,里里外外,共花了45000元。。。工资一个月200.。。现在医院又给我姐分进了医院里最不好的科。据我姐打来电话说,要想换个好点的科,还得“花点钱”。我是他弟弟,就是很不明白是为什么?我拿我所有的分赏给善良的大哥大姐们。你们谁能告诉我为什么吗???而且我姐心里也是非常不舒服,真想把原来交的那么多钱退回来,走人干别的算了。如果这样做,能不能行的通啊(就是法律上允许不),我只是个高中生,对社会上的这些事不是太了解,善良的你们,帮个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