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通过摇号或竞价,获得小客车增量指标。单位和个人转移、注销、迁出名下小客车后,不需要参加摇号或竞价,可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规定执行: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津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4.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在本市近24个月以上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外地人天津摇号条件
1、外地人持有效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2、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持有有效居身份证明;
3、持有准驾型有效机动车;
4、外地人在天津市没有登记注册小客车或已登记车辆被强制注销;
5、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6、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