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没有规定盖房时每栋楼和楼之间的距离是多少? 速度答!

如题所述

国家有没有规定盖房时每栋楼和楼之间的距离是多少? 速度答!

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
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
通俗的理解就是:按建设部制定楼间距国家标准,住宅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这一系数值,如果小于系数值,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造成居民之间的生活互相干扰等问题 。
1、楼距:楼高的0.7倍,此为南北朝向排列的楼房间距,若东西向则为0.5倍。如前排房屋的高度为20米,那么后排房屋距离前排房屋要有14米才符合要求。
2、采光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采光权是一种相邻权。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对于住宅采光的标准,建设部《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改本)第5条规定,住宅日照应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冬至日不少1小时,旧区改建的专案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南北朝向排列:房高的0.7倍。
东西朝向排列:房高的0.5倍。

我家房子33层,前面要盖一栋18层,请问国家规定两栋楼之间距离是多少

啥叫楼间距?

楼间距指两相邻楼的外墙面距离,通常情况下泛指同一个小区两栋相邻的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楼间距分为两类,前后间距和左右间距。shzyqiyu88

前后间距主要满足日照、通风、视觉卫生、景观等方面的要求;而左右间距主要满足消防、交通、防噪等方面的要求。

楼间距到底多少才合适?

一般情况下,我们也可以用这样一个公式:楼高:楼间距=1:1.2;把公式翻转一下,楼间距就是楼高的1.2倍。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不同区域的冬至日照时间和日照角度都不一样。比如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另外,如果房子本身不是作居住之用的,楼间距也没有必要达到这样的标准。对于非居住楼,根据楼房本身是多层还是高层,楼间距也有不同。

按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的系数,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等。

按照国家有关住房楼间距的规定,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楼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其中a是指各地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楼房层与层之间国家有没有规定做防水

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做防水。但是如果是因为楼上漏水问题,影响到楼下生活,那可以找楼上要求其做好防水,还可以找物业,要求楼上做防水,物业不管就找居委会,如果还不行那就只能通过司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农村建房与邻居房屋之间的距离有没有规定

农村建房与邻居房屋之间的距离没有确切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有规定:邻里建筑,应以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为原则。后建者的就不得影响先建者的正常利用。
这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
从安全、采光的角度来说,新建的房屋必须要与邻居的房屋距离至少有2米以上,这样才能保证邻居之间的房屋互不影响。如果紧挨着建的话,是很容易导致邻居房屋结构破坏的。
在建房之前,一定要和隔壁邻居商量好,到底要退让几米才能保证地基的互不影响,一般是在2米以上。如果大家都把房子建到地的边缘,那么人人都这样,互不相让,那必然会引起纠纷。

6层楼房,前面盖了一栋15层的楼,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是多少

楼距南北一般为楼高的0.7倍,东西为楼高的0.5倍。但各地也不近相同,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建设局)即可

农村盖房,前后邻居之间的房屋高度有没有规定?

对你自己家没有什么坏处左边邻居家就不好了看高多少 如果高的比较多的话左边邻居家要出事了

国家对燃具和电源插座之间的距离规定是多少

这个好像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离灶具(燃具火头中心)左右50cm最好。上下不推荐。

居民楼旁边修商业建筑楼,有什么规定没?楼于楼之间的距离规定是多少?

间距规定
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其他相关:房的采光状况是每个业主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当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围出现时,大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还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首先,采光权是一种有条件、有范围的权利,它不是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就能准确确定的。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城市房屋居住密集,现在的住宅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遮挡阳光现象,不能因为有遮光就认为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侵犯。况且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南方和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如何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法律原则,只能是通过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
比如,北京市现在依据的地方法规主要是1994年经人民 *** 批准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该法规条文是以建筑间距系数和最小距离作为核定建筑间距是否合法的标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般业主容易接受同一时期建设完成的居住区中的建筑间距,即使间距很小,也能得到业主的认可。而当有新建建筑出现并遮挡业主阳光时,业主往往难以接受,进而可能会发生纠纷。在这一点上,业主一定要经过仔细分析后,方可判断自己的采光权是否真的受到法律意义上的侵犯。新建建筑和现状住宅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才可进行建设,否则就是违法建设。如果业主能够确定对方是违法建设,那么可向对方提出异议;如果新建工程是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建设的,即使是遮挡住宅的阳光,那也是合法遮挡,是受法律保护的。业主即使提出异议,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援。
需要补充的是,在合法遮挡的情况下,依据《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四章的规定:“现状居民因新建、扩建建筑而被遮挡,造成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这种补偿一般也就在几千块钱左右。这就是说,虽然是合法遮挡,但考虑到新建建筑对居民原有的日常生活居住条件产生较大影响,这种影响给居民带来了一定的损害,为了弥补对居民的损害,市有关部门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这种补偿的方式,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居民的采光权。如果您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符合上述第四章的规定,可以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要提醒您的是,如果是同期建成的居住区,即使是因遮挡造成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也没有经济补偿问题。
房屋的通风采光权的规定
许多居民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阳光后,由于切身利益受到影响,从维持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希望能够维护现有日照条件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权利。在198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中,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对于取得住宅产权或使用权的居民来说,采光权不像建筑面积那样,可通过简单的定量标准来确定。由于在住宅周围进行建设时,都会不同程度地遮挡住宅阳光。而我国地域广阔,南方与 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均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在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体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只能通过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方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不可能同时满足有关各方的全部权益,当出现矛盾时,为兼顾有关各方的权益,有关各方都会相应丧失一部分权益。因此,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相对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权利。
另外,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规定日照标准:“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此外,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可见,采光权虽没有专门的单项法规,但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您可以根据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提出相关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您可以:
1、检视您楼前的建筑是否手续合法齐全(规划、土地、开工许可)齐全的话可以向人大反映,要求补偿。不齐全的可能很小,假如不齐全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规划部门反映。
2、通过媒体提出自己的要求。
3、315投诉。
4、请律师咨询后向法院起诉。
5、民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高层楼房之间的距离是多少?

高层与高层不直接相对,交叉错开4米以上,最近点距离不能小于13米。
高层与高层并排摆放,侧面不开窗,最小距离18米。
高层与低层之间最小距离9米。
高层在南面,距离要根据日照间距(根据日照系数来计算,各个地区不一样)来确定,最小距离不能小于22米(各个地区规定不一样)

楼房与平房之间的距离应是多少

1、楼房与平房之间的间距,要根据具体的地方、两个之间的关系、使用功能来确定
2、如果两栋楼是前后位置,需要满足日照系数,江苏省是1.49,即楼高*1.49,就是两者之间的距离
3、如果两栋楼平行放置的话,距离基本上6米就可以了
4、以上仅供参考,想知道具体的,可以查阅各省的规划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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