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供可以定罪量刑吗

如题所述

只有口供是不能定罪量刑的。
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犯罪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的,法院就会判处有罪。刑事证据的收集方法:
1、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
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3、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
4、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
5、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
6、搜查: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
7、实验;实验是指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
8、鉴定: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鉴定,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正是因为口供的巨大现实作用,给侦查机关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极大,其中所隐含的危机也将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在:
1、使刑事侦查工作模式僵化。由于口供成了快捷的取证途径,刑侦工作方式在相当一部分侦查员心目中被简单化,长期习惯并依赖于”摸底排队--发现嫌疑对象--突击审讯--破案”这一案件侦破方式,刑侦基础建设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刑事技术遭冷落,案件侦破中科技含量不高,严重制约了刑侦工作运行机制的发展,影响了现代刑侦体系的形成。
2、侦查视野受口供左右。在具体案件侦查中,由于过分依赖口供破案,外围侦查取证工作滞后,使侦查工作易陷入漫无边际的核查口供之中,侦查方向极不确定。对此,不少侦查员深有体会地称之为嫌疑对象”指着兔子让人撵”往往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耽误了宝贵的调查取证时间,以致造成部分案件定案的关键证据因取证不及时而永久缺失,产生既无法认定又无法否定的疑难案件。
3、诱发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刑讯逼供屡禁不绝的原因固然有多方面,但对口供在侦查破案过程中的作用过分依赖应当是最直接的原因。口供的运用提高了侦查的效率,节省了侦查的资源是不言而喻。然而,口供的易变、脆弱也是不争的事实,庭审翻供在实践中是见怪不怪,单凭口供定罪制造的冤假错案也不在少数。
综上所述,仅凭口供不可以定罪。被告人口供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真实的口供,无论是有罪还是无罪的辩解,都可能成为证明力很强的证据。从这一角度看,口供所具有的作用的确独特,不可替代。但是,口供本身可能会存在虚伪性,因此要结合其他证据才能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