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确认?

如题所述

 情形(一)

☞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①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如下图1、图2:

② 依据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如下图3、图4:

③ 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5、图6: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④ 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如下图7、图8: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情形(二)

☞2021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进入2020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2020年,修改之后再确认2021年的信息。举例:用户需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再点击“一键确认”。     情形(三)

☞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9、图10:

 情形(四)

☞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下图11、图12: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2021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上图11、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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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4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共有六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
子女教育: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规定执行。
继续教育: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其他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不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老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的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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