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3-01
现在拥有车的人越来越多了,交通方面也会更新更多的交通条例,而很多车主不一定能及时接收信息,导致开车在路上行驶的时候,稍稍不注意就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网友咨询:
我的朋友驾驶证被吊销了,吊销时间也到了,她想重新学驾驶证,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郑世红律师解答:
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两年后才可重新申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根据公安部令第111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因此,要在吊销期满两年后才能重新申领,重新申领驾驶证与初学的程序一样,需要重新考全部科目。
郑世红律师解析:
哪些情况下会被吊销驾驶证?
1、驾驶非法改装车或者是驾驶已经报废的车辆行驶的,吊销驾驶证。
2、一年内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时速超过规定限速的50%,将被吊销驾驶证。要想重新拿回驾照,只能回炉重考驾照。
4、借车不出事算你命好,但是把车借给无证的人(或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出事的话,不但驾驶者要受到处罚,作为车主的你也要承担相关责任,驾照也照样会被吊销。而且是,须满两年才可以申请重新领取。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终身禁驾,这可不仅仅是吊销那么简单了。
6、出现违反交通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了犯罪的,一律吊销驾驶证。
7、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过期临时牌照,也会被直接吊销驾照。
8、遮挡车、伪造车牌、伪造假临时牌照的,均要被吊销驾照。需要强调的是,按照规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除罚款2000-5000元和吊销驾驶证,还将面临15日以内拘留。
9、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满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过期讲重新报名考试。
10、不交罚款,被记录扣满12分,十五日内不去参加学习或技能考试的会被直接吊销驾照。
第2个回答 2021-03-01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月29日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优化机动车驾驶证考领程序,公安部决定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在原第六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
申请人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二、在原第十一条第一项增加一目,作为第七目:7、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将原第十一条第二项修改为:(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 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 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 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将原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 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五、将原第十四条修改为: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