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田径竞赛日程编排的原则。

如题所述

【答案】:
(1)根据规定,全能项目以及径赛各赛次之间应确保有最低限度的间隔休息时间。具体来说,200米及以下各项的最短间隔时间为45分钟;200米以上至1000米各项为90分钟;1000米以上的各项则不应在同一天进行;全能各单项之间应休息30分钟(最后一名选手结束比赛至下一项比赛第一位选手开始的时间)(2)应尽量将相关项目分开编排,以减少运动员兼项的冲突。(3)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考虑兼项之间的时间间隔,并在比赛间隙后安排一天再进行正式比赛。(4)不同组别的同一田赛项目,一般不应连续安排在同一单元内进行。(5)不同组别的同一径赛项目,最好安排衔接进行,例如男子100米和女子100米等项目。(6)跨栏项目一般应安排在各单元的第一项,也可以在长距离竞走或跑之后进行。(7)在决赛中,预计可能打破纪录的项目应分配到各个比赛单元,并尽量安排在下午进行,同时预留出发奖时间。(8)同一时间不应安排两个田赛长投项目。(9)在进行竞走或长跑时,最好不要安排标枪等投掷项目。(10)撑竿跳高应考虑阳光的照射方向和比赛时间较长,最好安排在上午早些时候进行。(11)接力比赛项目最好安排在单元的最后或下午的最后一项进行,以便保证兼项运动员能够参赛。(12)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将较精彩的决赛项目安排在开、闭幕式或节假日,以满足观众的热情。(13)田赛项目应避免场地一端过分集中,而另一端空场导致观众冷落。(14)最后一个单元临近结束前,可以考虑安排一项长距离项目,或适当减少项目数量,以便闭幕式宣布团体成绩和进行发奖。(15)每个单元的比赛应尽量安排得使径赛和田赛同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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