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什么时候开始规定不让建别墅了?

如题所述

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指独栋别墅)。同时明确,联排、双拼以及TownHouse等低密度住宅不属于别墅范围,而被划入高档住宅范围。

扩展资料

日前,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从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管理、加快住房用地供应和建设项目审批、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加强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五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通知》要求,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的要求。

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

省级市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地计划、供地时序、宗地情况和供地条件。要根据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合理调整供地计划。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通知》提出,加快推进住房用地供应和建设项目的审批。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监管。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市、县依据项目确定情况和资金落实情况,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对已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按期开工建设。

对已供应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对改变上述内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已作为商品住房销售的,要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二是加快住房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

市、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主管部门要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通知》规定,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拟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住宅建筑套数、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列入出让合同。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公开程序进行。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四类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通知》还要求,加强对住房用地供地和建设的监管。一是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监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住房用地出让公告和合同约定内容的适时监管。

对市、县发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绑出让、超用地规模、“毛地”出让、超三年开发周期出让土地的,要责令立即撤销公告,调整出让方案重新出让。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已供房地产用地的开竣工、开发建设条件执行等情况进行实地巡查。

二是加强住房建设项目开发过程的动态监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开发企业及建设项目履行用地合同约定的各类条件及承诺情况进行核查。

《通知》强调,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查处力度。一是严格查处囤地炒地闲置土地行为。对企业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对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限期查办。

二是严格查处擅自调整容积率行为。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中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查处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大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信息公开。

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季度将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的情况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名单,及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国有资产、工商、金融及监管、证券等部门。

参考资料: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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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01
禁供别墅用地,并非新政。
早在2003年,有关部门就发布了《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优化土地供应布局和结构,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只是,当时规定的是纯别墅用地,也即容积率非常低,比如0.3左右那种。
2006年,国家出台“90、70”政策,一刀切式的要求各地必须将 90 平米以下中小户型的供应比例,占到全部住宅供应的70%以上。由此可见,政策进一步控制大户型。2010年,房地产调控史无前例的严厉,不断升级。9月份国土部出台新政,要求全国各地禁止出让容积率1以下的宅地。如此则将低密度社区的大门关闭。其后市场上的新建低密度小区,多属之前出让的土地。或者在混和小区中,有部分模块属于低密度。
而如今,国土部只是再次重申别墅类用地,并无新意。对联排别墅、低密度花园等类别墅项目的审批也将进一步控制,其实也无大新意,因为2010年9月禁止容积率1以下的宅地出让后,基本上将这类联排、低密度花园小区也给限制住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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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3
国家没有规定不让建别墅
应该只是不让在规定的地方建别墅
以及某些地方建别墅不能超出一定范围或面积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6

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指独栋别墅)。同时明确,联排、双拼以及TownHouse等低密度住宅不属于别墅范围,而被划入高档住宅范围。

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独栋别墅即独门独院,上有独立空间,中有私家花园领地,下有地下室,是私密性很强的独立式住宅,表现为上下左右前后都属于独立空间,一般房屋周围都有面积不等的绿地、院落、游泳池、亭子、篮球场等。

国土资源部、住建部201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规定,“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根据现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各地应明确禁止对别墅等低密度住宅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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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12-23
国家规定,自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规定了不让建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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