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好职业吗?

如题所述

是一个相当好的职业。

    教师,职业而已,并不存在“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的理由。

太阳底下有很多人,有很多职业。每一个职业都很重要,都不可或缺。就算有些职业消失了——譬如百年前的补碗匠,但是,他们肯定也重要过。还有一些职业你闻所未闻,但它还是会出现的。由于,人类的生活方式一直在变。需求在变,从业者当然得变。厨师很重要,因为人要吃饭。养牛很重要,否则就没有牛排。一路算下去,连姜葱蒜都重要起来了,因为,都关乎生活的滋味。

“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常常被拿来说事。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刚当教师,年龄小,好激动。俨然,加载了某种伟大光荣的崇高感。后来再想,就觉得不对,觉得当时的反应很有些非理性。现在的结论是,职业没有辉煌不辉煌,就看谁在做,怎么做。部长中也有刘志军,小偷中还有冉阿让。修女是个独善其身的职业吧?可是,德兰修女的一生却兼济天下。教书就一职业,不必夸张!

2.是辛苦。可是,谁不辛苦呢?如医生,如农夫。

教师很辛苦,不假。基础教育学校的教师,面对“硬的”应试教育,辛苦自不必说。辛苦占据了所有时间,便没空去想一些问题。譬如,德国中小学生经常只上半天课,可德国的科学技术与人文道德怎么还会那么发达呢?中国教师的辛苦问题,其实,是不能由教育本身来回复的。因为,它没有这个资格。我的结论是,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好饭碗机会稀缺。导致全社会争啊抢的,一直传导到了中小学。

单纯拿辛苦度说事的话,教师工作应该没有种地当农民辛苦。社保几十块,医保一点点,外出打工,孩子都顾不上照看。农村孩子考师范者众,充分证明当老师辛苦度逊于农民的。我注意过医生这个行当。最大的区别在于,医生工作,攸关病人生死,不忍心松手啊!医生渎职所遭受的良心谴责与民事责任,都比教师要沉重很多倍。讲错一道例题的后果,明显比治死一个人为轻。教师是个良心活儿……

3.别强调尊师,是人就应该被尊重。

我曾跟学生讲过,不必强调尊重老师。因为,是人就该被尊重,不需要任何前提。今天我是你们的老师,你们就尊重我。明天我突然成了清洁工了,你们打算就此变脸么?我想,我跟学生辩理的时候,也应该不会祭出“教师身份”这尊大杀器,强迫他们服从我的。只要不骂人,谁都可以说,谁说的对听谁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句话,应该广为人知才是。看人下菜的所谓“尊重老师”,不妨休矣!

只有专制社会,才特别注意人的身份,才会根据专制者御赐的马褂黄袍,来决定自己打算给予的“尊重度”。朋友去德国回来说,那里并没有什么高尚小区,部长、教授与清洁工做邻居,属于正常事儿。我对“尊重教师”这类一根筋的口号,历来持有戒心。其一,它与平等原则相悖;其二,一旦发生师生争执,立马,会让学生处于一个“不战而败”的位置。学校是一个讲道理的地方,而非讲地位讲权力。

4.教师职业的价值特质是传递知识启迪思想,而不是施与爱。

在基础学校,爱这个词被滥用得太厉害了。我在想,真爱需要整天大呼小叫地公然表白么?中国人,曾经多么含蓄啊!教师教学生,属于一种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提供好的产品好的服务,就是尽职。至于爱不爱,纯属公民“个人私权”范畴,不干预为好。“早请示,晚汇报”是向毛主席表白,那么,整天“谈情说爱”是向学生表白么?我个人的美学原则中,基本上没有这一条。无论私情还是公器,均没有。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师生之间会有友情,但这也是相关当事人自己的事儿。再说,爱不爱,能够测试或检查得出来么?怕就怕,弄出一批“嘴上抹蜜”的角儿来,整天说爱,专业却不很精湛。教师的使命是,让学生有知识有思想,帮助学生成为一个理性的人。家长们送孩子来学校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自己不够爱孩子,送来学校让老师爱的么!我说过的,要那样的话,留在家里,让孩子跟着奶奶更好。

5.能育人当然好,守住不害人不耽误人的底线,也不容易。

中国人的思维往往很幼稚,譬如,说一些事,往往调门太高,理想得不行不行的。其实,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能够觅得“最不坏”就已经很好了。一说起教师,马上就是教书育人。在我看来,能育人当然好,守住不害人不耽误人的底线,已经算得上好的教师了。譬如,没去摧毁一个孩子的自我感觉。又譬如,没去倒掉一个孩子对一门学科的兴趣。在我看来,能做到上述两条,就已经是相当之不错的教师了。

教师的工作对象是未成年人,甚至是六岁的孩子。心理学上,属于“自我”还没有真正确立的人。他们的脆弱程度,往往被他们的爹妈忽略。我觉得,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应该放在对“好生之德”的培植之上。“一沙一世界”不够,得有“一花一天堂”的修为才行。有意害人耽误人的教师应该不会多,但无意中这样做出这种事儿的教师,绝对不在少。回想起来,我的教书生涯中,这等蠢事就做过不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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