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改火险隐患过程中,要本着保证安全、有利生产的原则,对隐患整改的态度要坚决,方法要灵活。
(1)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火险隐患,要按照“三定”的方法进行整改。“一定”是: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对重大火险隐患要建立立案和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做到件件在册,件件整改。
(3)对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如建筑布局问题、消防道路、水源、通讯设施等,因条件限制,暂时整改不了的,应纳入本单位或城乡建设规划,做到逐步解决;在没有解决之前,要采取必要的临时性措施,保证安全。
(4)本单位无力整改的火险隐患,应及时督促单位向主管部门清求报告。消防监督部门也要协助反映,督促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在未解决之前,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5)对能够整改而不认真整改的部门、单位,可以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仍拒绝或者拖延整改的,或发生火灾、火警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以治安管理处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隐患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的主要措施,必须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组每日至少对本单位、本岗位各种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危险源点及其作业环境等进行一 次全面的检查,并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的隐患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分检查人员、检查时间、隐患部位、危险状态、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
督导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新梅共和城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商研整改措施。就做好下步工作,督导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努力优化本区消防安全环境,全力服务好各项消防安保工作。加强协调沟通,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凝聚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媒介,引导群众认清火患的严重性;积极采取上门走访、集中约谈负责人等形式,深入开展消防法制教育,提高相关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四要加强规范执法,积极开展检查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注重信息、图像证据的采集存档工作,并严格落实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有效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