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问题,月薪1500,还工作这么长时间,怎么办???我姐想哭了

时间:星期一至五8:00-13:30,17:00-20:00,周末8:00-20:00..一个月两天休息,两天不休加工资100,休一天加50,全休没有
镇卫生院当药师,每天早出晚归,几位似乎还没我知道的多,怎么没叫我去劳动局投诉的啊,,,我想知道能不能去投诉,把握有多大

明显的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时间。的确应该去投诉,我建议你姐按如下进行:

1.先和单位协商,提出按国家规定补足加班费的要求.

2.协商不成,不要拖,马上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

3.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4.仲裁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你.

5.决定受理的案件,你从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诉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6.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你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7.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胜诉,不需要支付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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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30
第一 工资不少

第二 这样多工资够了 休息少
第2个回答  2010-10-30
这是什么工作?因为你情况不是很清楚。但是解决办法无非两种:
一、离职,找一份你觉得工作时间可以的
二、继续做。
第3个回答  2010-10-30
1.可以投诉,只要产生了劳动关系就行,如果有劳动合同,那样最好。
2.月薪1500元,是不包括每个星期的双休的,如果按你那样说的,一个月只有两天休息,那按每个月4个星期(8天)的法定日算的话,那还有6天算是加班,这6天是双倍工资哟。
3.两天不休加工资100元?这个有没有说是加班工资?还是加班补贴,一定要问清楚。
明确告诉你,能胜诉,只要去一个地方——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免费的,记得带上工资条哟,希望能帮到你
第4个回答  2010-10-30
第一:就放弃这份工作,但看你这样是不现实的
第二:尝试跟她上级谈谈,商量一下工资或者工作的问题
第5个回答  2010-10-30
日,这种公司就应该倒闭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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