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富士康工作2年了,每个月7号发工资,如果我11月1号自离的话,能拿到10月份的工资吗?

加班没有签字会发吗?

工作期间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即提供劳动应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在职工离职时单位应当无条件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不得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职工的离职单位无决定权,即法律规定职工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离开。不以单位同意为要件,如果你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应支付你工资,但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由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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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6
  劳动者有权依法取得实际劳动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一般情况下应当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2个回答  2010-10-3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第3个回答  2010-10-31
请假啊,最好请个两个礼拜,放心,老大不会批的,然后跟他讲,不请假不行,家里有事,不能耽搁。
你已经两年了,一般情况下,老大会批的。
明天请假的话还来得及,如果实在不行:第一,今天直接给老大打电话,说你已经离开深圳,往家里赶,事情太急,来不及当面讲,请一个礼拜假,下个礼拜5天就麻烦给报年休,放心,其实就是你不说,老大也不会轻易说你自离,主动会报年休。
第二,下周礼拜一上班,礼拜二直接走人,老大还是会主动报你年休的。
要是怕,就老实上班去,混上三天,礼拜四直接不去,等你自离条件成立的时候(也就是无故矿工三天),工资已经发给你了。下周礼拜五晚上查工资,要是发了,就走,要是没发,礼拜六硬着头皮去上班,直到发工资。
办法虽然有点不厚道,这年头,谁还顾别人,自己又没伤害别人。
第4个回答  2010-10-31
按法律规定是可以的,在离职的同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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