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截止日前收回投标文件,应该可以申请退投标保证金吧?

如题所述

招标师为你解答: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投标行为是要约,根据《合同法》,要约在被要约人发出承诺前或是法定、约定条件下可以撤回,在投标截止前撤回,是合法的要约撤回,除非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不得撤回事项,这也是法律意志自治原则的体现,但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或是显失公平的约定无效。因为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所以可以申请与投标文件一起退回,作为招标人,在开标时应对全部投标人进行宣读,对于在开标前撤回的投标人,只需宣读名称并说明已撤回投标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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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1
收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属招标代理的行为
如果不发出补遗文件对于接下来的招投标行为作出详细或者明确安排
或者进行重新招标
那么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退投标保证金
第2个回答  2013-10-21
请查阅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上面应该有什么情况下不退保证金的,收回投标文件好像有问题,属于放弃投标,和无效投标意义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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