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公司撤柜,没向我们出示任何调动文书,也没让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过了几个月,收到了份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来得知,公司盗用了我们的签名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我们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公司应该补发我们这几月的工资吧,我本人没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公司除应当补发工资外,还应当额外支付补偿金。
额外补偿金应怎么算
额外补偿有很多项目,具体需要视你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单位过错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