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桑拿洗澡时捡到一台苹果5手机,因当时头脑发热就没有及时还给失主,失主报警之后,警察来了,当时也没有及时交出手机,在监控里看到我有拿手机嫌疑,最后我把手机还给了失主,当时我被带到派出所录口供,录完口供之后我以为没有事了就走了,结果第二天派出所打电话给我说已经帮我办理了取保候审,叫我明天跟他们一起去检察院签字,我会坐牢吗?
捡到手机和偷盗手机的性质不同,前者为不当得利,应当及时归还或交给有关部门,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而盗窃手机如果价值达到立案标准,涉嫌盗窃罪。当事人如实陈述情况,不会坐牢的。
《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不当得利与民事行为、无因管理以及侵权行为等同为债的发生根据,但它们之间是不同的。
未生效的民事行为取得的利益是合法的、正当的,当然不成立不当得利;如果民事行为无效、被获得的利益移交本人,而是由自己占有,构成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从中得到利益,这种得利构成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也可能从中得利,这种得利构成不当得利。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侵权行为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的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