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搬迁,合同5月4号到期,合同到期后,不去地址变更的新厂上班,是否给予赔偿的问题

尊敬的吴律师,您好!请问一下,厂房要搬迁到昆山,之前合同的地址为苏州园区,厂房目前正在进行搬迁当中,预计5月底搬迁完成。合同与5月4号到期,合同到期后,单位是否能给予补偿。谢谢解答证据补充:单位人事与3月初让填写合同续签单,当时让签字的新合同续签单上的地址已经变更由原来的苏州园区到昆山了,但是待遇没有降低。所以我就写了个”只续签合同内容与原合同内容相同的合同(包括地址)“的字样,然后交给了人事部。 请问您,我是否可以在合同到期后,或者现在开始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谢谢指点!!

第1个回答  2014-04-01
到期的单位按原合同签订,你不同意不支付,如变更你不同意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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