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2-28
参看2015年天津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录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6日至1995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6日以后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9)具备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录基本条件:1、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3、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4、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需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5、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6、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7、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8、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