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执业范围最新通知

中医执业范围最新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6〕52号

  关于修订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经研究,对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中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进行修订,在原有的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中增设“全科医学专业”。

  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方可申请注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中的“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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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8
中医职业医师在中西医医院里可以病人开西药处方和打西药针吗
第2个回答  2017-07-20
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诊断学 中药学 方剂学 针灸学 中医内科 中医妇科 中医儿科 中医外科 诊断学 内科学 传染病学 医学伦理学 卫生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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