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安局立案侦查,就是进入法律程序。
公安局侦查终结就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法院进行审判。案件结束。
如果属于单位经济犯罪,法院已宣判涉嫌人员,证明公安机关已调查结束,案件已了,案件已结束,和其他的工作人员无关,是这个意思吗?有朋友在原来的公司上班,公司的案件已宣判,这是不是证明他是不牵涉这个事情的,公安也没有找过他。
是的。一般的案件是这样子的。
先公安侦查,侦查结束移交检察院,检察院进行公诉,公诉以后法院判决。
当然有些自诉案件不需要公安侦查。直接起诉就好!
望采纳!